今年“五一”假期前,上海城桥派出所接到居民刘女士报警,家里保姆赖着不走,赶都赶不出去。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保姆和雇主间的气氛剑拔弩张。
保姆陈阿姨6年前到刘女士家做住家保姆,可以说是带着刘女士的儿子长大的,陈阿姨每月工资约1万元,在刘女士家干了6年。
当晚到了睡觉的时候,刘女士的儿子还拿着平板电脑进房间,陈阿姨有些不耐烦,没有注意态度,说了孩子几句,让孩子“出去!”,惹得刘女士很是不满,两人爆发争吵。
争吵中,陈阿姨还说出了自己曾打过刘女士儿子耳光,彻底点燃了刘女士的怒火。陈阿姨认为,孩子从小就由自己带,需要管教的时候也动过手,陈阿姨还称刘女士曾口头允许过她打孩子。




气头上的刘女士把陈阿姨的行李箱从窗户扔了出去,并拒绝支付剩余工资。“每月一万元的工资,我每天要看你脸色?”
陈阿姨的情绪也彻底爆发说:“你不给我工资,我就死在这。”


说话间,陈阿姨冲进厨房,拿起一把刀,对准了自己。

民警眼疾手快,一把夺下刀具。为防止意外,两人被带回派出所。
从上车到进派出所,陈阿姨一路痛哭。情绪稍稍平复后,民警陆王涛先对她动刀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陈阿姨低头认错,但委屈依旧。
陈阿姨称,自己把雇主小孩当自己的小孩对待。陆警官没有否定她的付出,只说了一句:“毕竟这是从人家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她也心疼的。”


随后,陆警官也去劝慰刘女士,平静下来的刘女士也想到了陈阿姨的好。“她小孩带得我很放心的,不好也不会做六年的”。
陈阿姨对于刘女士也是有感激的,自己使用的手机和她女儿的平板电脑都是刘女士买的。
最终,双方面对面坐下来调解,刘女士表示愿意结清工资,警方处理完矛盾已是凌晨一点多,一场险些升级的矛盾,最终归于平静。

当前的家政保姆入职门槛低,很多无业、待岗女性稍加培训便可上岗。然而,真正合格的保姆需要较高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健全的身体和心理,无门槛或者过低的门槛无疑会埋下安全隐患。
法律人士解析,雇主和保姆是这一劳动服务关系中的核心当事人,应当有充分的法律意识。
完备的法律文书、周全的合同约定是预防和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保障。
作为雇主,应选择正规渠道,通过有实力、品牌信誉过硬的家政公司雇佣保姆,把所需要的服务标准,保姆需具备的技能等要求以合同的方式确定下来。在发生民事纠纷时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一旦在保姆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盗窃、虐待、故意伤害等嫌疑,应当妥善保存证据,及时报警。
保姆作为家政从业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一方面要掌握足够的职业技能,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另一方面要有职业的心态和操守,热爱自己的职业,严于律己,保持高标准的职业操守。
来源 | 新闻晨报、案件聚焦、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