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弟弟吸毒被查获时谎报身份信息,遂宁男子高大华被四川巴中巴州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登记为吸毒人员。直至2022年5月,他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受阻后才发现这一“乌龙”。
高大华向巴州区公安分局投诉后,2023年6月,警方删除了其在公安内网的吸毒人员信息并向其致歉。但对方同时表示,因技术问题警方目前无法删除外部互联网的相关信息,但可以出具证明配合其消除不良影响。

2024年6月,巴州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为高大华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22年5月,高大华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时审批未通过。经向住所地所属派出所查询,才得知自己于2011年被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登记为吸毒人员。
“我从来没吸过毒,怎么会被登记为吸毒人员?”疑惑之际,他联系到西城派出所,“经过他们调查,原来2011年他们抓我弟弟的时候,弟弟冒用了我的身份信息,他们就将我登记为了吸毒人员。”
高大华告诉记者,之后巴州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亲自带队上门致歉,并承诺将妥善处理。
2011年3月17日,高大华的弟弟伙同他人在巴州区某宾馆房间内利用自制吸毒工具吸食合成毒品冰毒,被西城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因其在被查获时冒用高大华的身份信息,导致高大华被错误录入为吸毒违法人员。

高大华申请注册网约车司机未通过。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西城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两人照片相似,当时互联网技术也比较落后,其弟弟准确说出高大华的相关信息,导致其被误录为吸毒人员。
资料显示,高大华弟弟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2017年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高大华认为,虽然警方删除了其在公安内网的吸毒人员信息,但其信息已关联到外部互联网,导致其无法在银行和平台贷款,甚至不能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他要求警方作出处理以恢复其正常生活。
两名警方负责人则表示,因目前科学技术问题,在外网消除吸毒信息,公安机关目前不能办理,“互联网公司也无法解决。”但随着网络技术发展,条件允许时警方就会主动删除其不良信息。因吸毒登记带来的不良后果,公安机关愿意出具证明配合消除不良影响,并请求其谅解。
2023年9月,高大华对巴州区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对方将其误录为吸毒人员的行政行为违法并更正其网上吸毒登记信息,同时要求赔偿损失500万元。
记者注意到,恩阳区法院和巴中市中院均以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予以驳回。法院认为,高大华于2012年就得知自己被误录为吸毒人员,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高大华应当于知道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提起诉讼,且其诉讼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情形。
虽然裁定驳回上诉,但巴中中院还是在判决书中注明称,巴州区公安分局宜采取有力措施,竭力消除错误登记给高大华生活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对于法院称“原告自述于2012年得知被误录入为吸毒人员”,高大华称,当时没有任何人告知自己被登记为吸毒人员。
高大华继而向四川高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撤销恩阳区法院和巴中市中院作出的行政裁定。

高大华的公司于2022年12月注销。图片来源/天眼查
2024年8月,四川高院裁定撤销前述两份裁定,并指令恩阳区法院对该案进行重审。
2024年9月,恩阳区法院重审此案。针对高大华的诉讼请求,巴州区公安分局辩称,该局已将高大华的行政拘留记录删除,并更正了吸毒人员信息,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针对高大华称因错录为吸毒人员导致其不能贷款及无法开网约车的情况,巴州区公安分局辩称,高大华的个人征信证明显示,其于2011年至今共计60次信贷关系,且存在逾期未还款的情况。同时经咨询网约车公司得知,当事人可以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进行申诉审核,经核实无违法犯罪会通过审核,该局也曾向高大华提供无违法犯罪的记录帮助其解决问题。
巴州区公安分局还称,其他互联网平台不会查询到高大华的拘留记录,公安机关已将高大华吸毒人员信息全部删除。
再审一审败诉后,高大华又提起上诉。高大华称,巴中市中院原二审开庭前的听取意见笔录显示,巴州区公安分局认可其在外网的吸毒信息不能删除,所以其在外网的吸毒信息依然没有被删除,一审法院认定巴州区公安分局已在其职权范围内履行法定职责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高大华还称,正是由于巴州区公安分局的错误登记,才导致自己多次贷款被审核不合格,资金链断裂,工程停工,多笔贷款逾期。
2025年3月,巴中市中院再次驳回高大华上诉。该院认为,巴州区公安分局已在其职权范围内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同时,巴州区公安分局错误将高大华登记为吸毒人员距离高大华提起本案诉讼已超五年的最长起诉期限,高大华诉请确认误录违法于法无据。
同时,高大华不能证实诉称的贷款不能办理、美团评分低和网约车注册等事项与巴州区公安分局误录行为存在利害关系。
目前,高大华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诉材料。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官接见了高大华,并表示将进行核实。
来源 | 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