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断省道收费?稻城亚丁陷争议,文旅部、中消协此前曾点名批评,景区:近两天会有新通报回应公众关切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5-27 15:57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6-05-27

近日,有博主公开发视频称,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稻城亚丁景区在S462省道上设卡收费,质疑其收费合理性,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景区圈占省道收费”的话题迅速冲上社交平台热搜,引发大量关注。


5月27日,羊城晚报记者就此事致电稻城亚丁景区,工作人员称“我们收的是景区大巴车的费用”,并称近两天会有新通报回应公众关切。据新黄河报道,记者从甘孜藏族自治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获悉,后续会针对此事争议发布通报说明。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也证实,目前由文旅局牵头,多部门已介入调查。

广东国鼎(深圳)律师事务所何生廷律师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省道属于公共交通资源,服务于社会公众免费通行,并非景区配套道路、私有道路或景区专用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景区不是道路管理者,无权也不能在省道主路设置关卡、拦截过往车辆。

博主“硬刚”,景区回应

5月24日,一博主自驾前往稻城亚丁景区时,在香格里拉镇游客中心被告知前往景区的必经路段已划为景区内部道路,社会车辆禁止通行,游客必须购买120元往返摆渡车票,换乘景区摆渡车方可进入。博主现场质疑该路段并非景区专属道路,而是公共省道S462,要求景区出示封闭公共道路、强制收费的合法审批文件,双方僵持多时。最终,博主签署免责承诺书后,得以自驾进入该路段。

次日,稻城亚丁景区就此事发布相关通报。通报称,一名自称律师的博主要求自驾进入景区,当班业务主管和工作人员违反景区管理规定擅自放行。目前,景区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并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通报还提到,景区内地势狭窄,38公里路段山高谷深,回头弯高达32个,弯道占比超八成,全程临崖临边,无法建设大型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道路安全隐患巨大,“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保障广大游客出入安全,禁止社会车辆违规进入景区。”

然而,上述通报并未就“截断省道收费”一事做出正面回应,公众的质疑声依然存在。记者查询发现,在“问政四川”平台上,5月26日有网友就景区“截道收费”提出咨询,稻城县政府办回应称,“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

5月27日,羊城晚报记者就此事致电稻城亚丁景区,工作人员称“我们没有拦截省道,没有收道路费用,我们收的是景区大巴车的费用”,并称近两天会有新通报回应公众关切。据新黄河报道,记者从甘孜藏族自治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获悉,后续会针对此事争议发布通报说明。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也证实,目前由文旅局牵头,多部门已介入调查。

文旅部、中消协点名批评

这并不是稻城亚丁景区第一次因摆渡车问题被质疑。羊城晚报记者检索发现,2026年4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召开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开点名四川稻城亚丁等5A级景区,指出部分景区摆渡车存在线路设计不科学、价格不合理、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文化和旅游部明确将采取提级督促整改、常态化暗访检查、挂钩景区等级复核三项整治措施,对整改不力、问题频发的5A级景区,依法依规实施降级或取消等级处理。

中国消费者协会5月18日发布的《2026年“五一”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五一”假期,四川稻城亚丁景区摆渡车因通行模式、收费设置及游览体验问题,引发游客热议。该景区实行核心区域强制乘坐摆渡车、园内交通分段收费的运营模式。针对文化和旅游部专项点名整改,景区目前仅优化运力调度,未调整任何收费标准。

对此,中消协指出,稻城亚丁景区在被文化和旅游部点名后,仍坚持不合理的摆渡车收费模式,反映出景区重收费轻服务、漠视消费者诉求的经营理念,未得到彻底纠治。

律师:景区无权在省道设卡

据羊城晚报记者检索,近年来,河北张北“草原天路”、 山西五台山景区、云南泸沽湖景区等都曾因“拦道收费”陷入争议。景区“拦道收费”是否合规?其中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广东国鼎(深圳)律师事务所何生廷律师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省道属于公共交通资源,服务于社会公众免费通行,并非景区配套道路、私有道路或景区专用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景区不是道路管理者,无权也不能在省道主路设置关卡、拦截过往车辆。

何生廷表示,若稻城亚丁景区直接在省道主干线设置关卡,拦截社会车辆收取通行费用,剥夺普通群众的正常通行权利,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该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可以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其次,省道属于免费通行道路,若景区经查实在省道拦路收费,涉嫌违反《价格法》,市场监管部门理应介入调查,根据情节不同依法查处。需要强调的是,景区只是一个经营性企业主体,并非行政机关,没有在省道限制通行的行政权力。景区在省道设卡拦车,强制收取过往车辆的费用,同样可能涉嫌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何生廷认为,若“截道收费”情况属实,后续景区应拆除在省道上的拦车设施、收费岗亭,恢复省道开放式通行,而对于景区票务查验应撤至景区自有建设用地以内,不得占用省道公共道路。且景区门票只能针对进入景区游览的游客,不得对途经省道、不进入景区的社会车辆收取费用。

来源 | 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

文字 | 王隽杰

实习生 | 庄瑷嘉

编辑:杨浩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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