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出轨小20岁女技师并任其为总经理,妻子起诉小三还钱,法院判了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5-19 11:55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6-05-19
老板花钱包小三,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5月18日,据浙江嘉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小新说事》报道:2015年的春天,年过半百的阿良老板在一次按摩的时候,结识了刚刚三十出头的技师鲍小姐。得知鲍小姐刚离婚后,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

仅仅过了半年,也就是2016年2月,阿良就让自己的公司给鲍小姐发去一份任命书,任命这位前按摩技师为公司总经理,摇身一变,做了自己的公私合体的“得力助手”。

从2016年1月开始,阿良像“撒胡椒面”一样给鲍小姐转钱。法院查明,在随后的九年里,这样的转账多达数百笔。2020年,鲍小姐名下多了一套价值140万元的嘉兴房产;2021年,她又开上了一部28万元的宝马轿车。

在公司内部,大家对于老板和老总的关系都心知肚明,只有老板娘彩芬被蒙在鼓里。2021年底,阿良终于发来一条决绝的微信:“我们已经没感情了,互相放过彼此吧!”随后,他搬离了那个生活了二十年的家。

彩芬悄悄跟踪阿良,结果在一个高档小区门口看到了熟悉的身影——阿良正走进鲍小姐名下的那套房子,甚至连阿良自己的车牌,都赫然登记在那个小区的车位上。彩芬立刻调取了老公的银行流水,发现除了房、车款,还有无数笔带着暧昧色彩的“520”“1314”。

她果断起诉到法院,要求鲍小姐返还宝马车,加购房款,一共200万元。而鲍小姐辩称,那28万是借款,有借条;还有些是工作报销。法院认定,虽然28万借款关系成立(需另案解决),但剩下的168万余元及特殊含义转账,发生在阿良老板的婚姻存续期间,且对象是婚外异性,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阿良老板花钱包小三,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也侵犯了彩芬作为配偶的财产权。法院判决鲍小姐必须返还这168万余元及特殊含义转账。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无论男女都应该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这既是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第三者介入他人家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最终势必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九派新闻、中国法院网)

编辑:陈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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