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内,一场争执打破了原本繁忙而有序的场面。
一名女子因出境材料提交审核未通过,情绪激动,拍着桌子大声质问工作人员:“凭什么不给我办证!我老公去国外打工就是这样办的!”
面对女子气势汹汹的质问,值班民警并未慌张,而是试探着问了一句:“大姐消消气,您老公叫啥名字?”
女子毫无防备,直接把丈夫的姓名、住址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值班民警一听,这个名字与天津边检总站刚刚推送的一条偷渡案件线索中的嫌疑人姓名一模一样。民警不动声色,继续与女子交谈,而女子此时却开始眼神躲闪、言辞支吾,明显露了怯。
民警立即通过后台核查其丈夫的出入境记录。经查,该男子此前先后从上海、天津试图出境,并计划转道前往第三方国家,因存在非法务工嫌疑,被依法拦阻出境。
然而,该男子并未就此收手,而是通过一名叫“王哥”的上线,企图另辟蹊径,组织他人偷渡出境。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的偷渡计划尚未得逞,却被自己妻子在办证大厅的一场争吵意外败露。
随后,天津边检总站与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迅速启动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联合吉安市、泰和县两级公安出入境部门,循线深挖、聚力攻坚。
经过近6个月的缜密侦查,警方成功摧毁了一个横跨江西、辽宁、福建等24个省(区、市),涉案人员达55人,涉案总金额超过1亿元的特大偷渡犯罪网络。
警方提示:出国打工务必依法依规办理护照、签证及工作类许可等手续。那些打着“高薪、包出境、免手续”旗号的招聘信息,往往是偷渡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轻信“淘金梦”,换来的可能是法律的严惩。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央视新闻、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