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子称35万元买的宝马X3汽车行驶4000多公里就“趴窝”,送检后又查出汽车功放故障,维修超30天要求退车;4S店:需厂家认定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5-16 20:37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6-05-16

近日,读者王女士向羊城晚报“记者帮”报料,称其今年新购入的宝马X3汽车在行驶里程到4000公里左右时,出现辅助驾驶功能故障,送4S店后又检查出汽车功放故障,如今维修一个月有余,因怀疑车辆出厂时即有问题,且在维修过程中车辆存在折旧贬值的情况,王女士向4S店提出退车退款的诉求。

王女士签订的购车意向书

王女士向“记者帮”介绍,她于2026年1月9日签订《购车意向书》,花费35万余元在广东南方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宝诚”)购入一辆宝马X3汽车。4月4日,她驾车在高速行驶期间,汽车辅助驾驶功能突然出现故障。

汽车辅助驾驶功能出现故障

4月9日,王女士来到南方宝诚4S店送修车辆,在检修过程中,又检出汽车功放故障。王女士提供的一份维修文件显示,“车辆开音响时没有中音和低音输出”,同时提到,“该车辆进店是反映辅助驾驶故障的问题”。

在检修过程中,又检出汽车功放故障

另有一份施工单上显示,车辆行驶里程数仅4291公里,另有工作人员手写的处理意见,“厂家技术部检测可能为功放原因导致,建议先行更换后试车”。

工单上有工作人员手写的处理意见

然而,在维修过程中,由于维修配件缺货需从外地订购、编程测试匹配失败等原因,车辆一直未能维修好。5月11日,工作人员在售后群聊中称汽车已修好,提醒王女士可来提车。王女士要求对方提供电子版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工作人员一方未能提供,遂王女士拒绝前往4S店提车。其后,王女士提出退车退款的诉求。

售后群聊天记录

“记者帮”查询《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发现,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该车型屡遭投诉,“记者帮”以“宝马X3”为关键词在黑猫投诉平台检索,发现多条投诉信息,涉及一体屏、蓄电池问题等。此外,在汽车论坛上,从2020年起,就有不少车主陆续反映宝马X3存在音响没有重低音的情况。

5月15日,羊城晚报“记者帮”陪同王女士一同前往南方宝诚4S店,该店工作人员就此事作出回应。工作人员表示,会将客户资料及沟通记录提交给宝马厂家,由宝马方来做出认定,如果厂家认定符合条件,可以退货退款;若厂家认定不符,建议王女士可走正常法律诉讼流程。同时,该工作人员就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表示歉意。

另有工作人员对“记者帮”表示,王女士已通过广州12345反映诉求,属地市监部门亦来电问询此事,令销售方与消费者协商沟通,解决问题。

来源 | 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

记者 | 王隽杰

编辑:王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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