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推行商品房“预售定学位、网签即入学”

来源:金羊网 作者:陈玉霞;范晗越 发表时间:2026-05-07 06:53
金羊网  作者:陈玉霞;范晗越  2026-05-07
无“花卡”非广州市人户不一致业主子女按当年政策和学位情况在全区统筹安排起始年级公办学位。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玉霞、范晗越报道:5月5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花都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宣布推行商品房“预售定学位、网签即入学”。

文件显示,新华街、秀全街、新雅街和花城街商品房项目,预售阶段可确定符合条件的“人户一致”业主子女一年级对口公办学校和七年级对口学区。而对于广州市人户不一致和持有“花卡”非广州市人户不一致业主子女申请入读一年级的,可于入学当年确定统筹公办学校范围(不仅限于一所学校);申请入读七年级的,符合条件的可按当年招生政策参加城区公办初中电脑派位,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由城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无“花卡”非广州市人户不一致业主子女按当年政策和学位情况在全区统筹安排起始年级公办学位。

狮岭镇、花东镇、花山镇、炭步镇、赤坭镇和梯面镇商品房项目预售阶段可确定符合条件的“人户一致”业主子女一年级和七年级对口学校。广州市人户不一致、持有“花卡”非广州市人户不一致可于入学当年确定一年级和七年级统筹学校范围。无“花卡”非广州市人户不一致业主子女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起始年级公办学位。

文件同时就“关于完成网签备案即可入学就读”进行相关解读。在适用对象方面,文件适用对象为政策出台后购买花都区内新建楼盘并可提供购房全款发票的业主适龄子女,不含二手房交易。后续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规定遵照执行。

在安排学位方面,文件中的“入学”是指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即一年级和七年级,不包括非起始年级转学。转学需按《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工作办法》执行。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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