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小区不许业主在阳台晒被子”的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广泛讨论。该小区位于杭州申花板块,自交付以来以物业管理严格著称。除了不牵狗绳、电瓶车乱停等行为会被直接在业主群曝光外,甚至有业主在自家阳台晾晒被子、床单,也会被物业人员上门劝阻,理由是“影响小区外立面颜值,拉低整体档次”。

对此,业主意见不一。有业主吐槽物业“管得太宽,搞得太没烟火气了”;也有业主认为,花花绿绿的床单、被子晒在阳台上其实并不美观,物业的做法很正确,好看的外立面有利于小区二手房价的坚挺。
律师解读:厘清专有与共有的边界
针对这一争议,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伟伟从法律角度作出解读。
业主能否在阳台晒被子,主要在于厘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1条规定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专有使用权与全体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边界。
如果晾晒被子的地方是在业主的专有部分,物业和业委会是没有权力限制的;如果业主的晾晒行为越出专有部分的边界,比如将被子搭到阳台栏杆外侧,或者在外墙上安装晾衣架进行晾晒,业委会/物业基于法律规定和小区《管理规约》授权的共有部分的管理权予以阻止,是有法律支撑的,很多小区的《管理规约》也有比较规范的约定。
至于共有部分的管理权限,是进行严苛的一刀切式管理,还是允许适当的烟火气,在于小区全体业主的集体意志,通过业主大会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