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纪委监委5月6日消息,经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纪委监委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万惠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万惠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退休后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退休后违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执行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决定给予万惠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 | 记者 黎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