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范晗越
图/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及,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00万元,育儿家庭购买“好房子”等建筑类型可叠加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叠加后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60万元。
新政全面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次将“好房子”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挂钩,精准支持育儿家庭,多种上浮条件可叠加比例计算,多重利好全面发力。新政实施后,基础额度提升多少?满足哪些条件可上浮额度?上浮比例如何计算?请看解读。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基础额度)
将“一人”申请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80万元和160万元,分别提高至100万元和200万元,加大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二、拓宽育儿家庭贷款上浮范围
生育一孩家庭(子女未成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生育二孩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40%;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以阶梯式上浮机制对家庭养育子女数量和负担程度给予差异化支持,体现了政策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延伸。
三、新增购买“好房子”贷款额度上浮30%
新政进一步拓展住房品质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挂钩范围。在原购买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购买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的基础上,增加购买“好房子”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同一套住房同时符合多项条件,按其中最高上浮比例执行,不重复累加。
四、多种条件可叠加
本次政策的最大特色是:育儿家庭上浮比例与绿色建筑或“好房子”比例可以叠加计算。这意味着,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高品质绿色住房时,可上浮比例最高达80%,即一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8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将达到360万元。以贷款36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比商业贷款节省27万余元,大大减轻了购房家庭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