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强度、快节奏的技术研发领域,“996”“大小周”一度被视为行业默认的奋斗姿态。一些企业同时采用“弹性工作制”和“加班审批制度”来进行管理。
然而,当公司通过微信群、晚间会议等方式实质性安排员工加班,却以“未经审批”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时,法律会如何认定?
劳动节临近,4月28日,杭州中院通报近五年杭州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杭州法院人工智能企业与从业人员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就对此给出了明确答案。
孙某是一家智能科技公司的算法工程师,不久前,升任算法部负责人,主要做语音识别技术的研发。
“正常全勤时间:早上9点半,晚上10点半。”孙某记得很清楚,领导不止一次在微信工作群里发过这样的通知。群里同样出现的还有“公司同事加班情况公示”。领导还贴心地表示,会给加班同事做好后勤保障。
工作日晚上开会更是“家常便饭”。钉钉打卡记录着孙某每天的工作时长。
因个人原因离职后,孙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但仲裁结果不如预期,他提起诉讼。
法庭上,某智能科技公司拿出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认为在设有加班审批制度的情况下,加班必须走流程、经审批才能认定。即使孙某有打卡记录,但没经过审批,不能算公司安排的加班。
孙某提出,公司在微信工作群里反复通知工作时间、安排晚间会议、表彰加班行为,“如果公司都不把审批制度当回事,怎么能转过头用它来拒绝支付加班费?”
法院认为,孙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例会纪要等证据,足以证明某智能科技公司多次要求孙某在工作日晚上参加公司会议,并在工作群通报嘉奖工作日晚上加班的员工。这些事实表明,公司确实存在安排孙某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客观情况。
因此,对于孙某主张的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孙某在职两年多的加班费,共计14万余元。
“加班审批制度不能滥用。”杭州中院民五庭法官胡宇特别强调,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果企业确实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并且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安排加班,就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
胡宇指出,部分企业实行加班审批制度,这属于企业用工自主权的范畴,本身没有问题。但行使这项权利时,必须遵循合理、审慎的原则,不能滥用优势地位来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公司通过微信群通知、会议安排、工作指令等方式,实质上已经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时,即便没有走审批流程,加班事实依然成立。
“如果劳动者提供了确凿证据,证明企业在休息时间安排了工作,那么企业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不能以‘未经审批’为由拒绝。” 胡宇表示。
加班审批制度不是一张可以随意使用的“免责金牌”,技术研发也不应以牺牲劳动者健康为代价。企业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重视人文关怀,为劳动者提供健康、稳定的工作环境。
延伸阅读:加班如何界定?加班费如何计算?
每天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8小时,有打卡记录为证能否认定为加班?
用人单位的安排,是认定加班的关键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只有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负有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定义务。通常情况下,公司的规章制度会对加班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只有当确实存在加班的必要性,且经过公司认可的,才能被认定为加班。若仅是劳动者出于个人意愿延长工作时间,则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加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
非工作时间使用微信、电脑沟通工作算加班吗?
随着互联网办公与即时沟通软件的普及,劳动者的办公场所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办公室,工作时间也变得更加灵活,但这一现象对加班认定标准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隐形加班的认定,通常会综合考量多个因素,包括是否为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时间是否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征,以及工作内容是否具有实质性特征等。若处理工作时间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且时间跨度较长,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那么这种情况会被认定为加班。反之,如果只是临时性、偶然性的简单沟通,则不会被认定为加班。
加班费如何计算?
加班主要分为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具体的加班费标准如下:
(1)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律师提醒
主张加班费的劳动者有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提供相应证据,或者提供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若用人单位否认该加班事实存在,则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否则需要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若单位应当提供却拒不提供有关证据的,可以推定劳动者加班事实存在。
实务中,劳动者举证自己存在加班的情形往往存在一定困难,但可以初步提供加班记录、考勤表、加班审批表等证据,并通过与上级领导的聊天记录、排班表、夜间打车发票及同事证言等其他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以此证明加班事实成立。
加班问题关系到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希望广大劳动者积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面对加班纠纷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职场环境。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潮新闻、天津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