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12岁女儿被身为县林草局副局长的前夫家暴,致轻伤二级,警方已刑事立案,法院曾对女儿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林草局工作人员回应→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4-23 23:38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6-04-23

4月23日,黑龙江绥化的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的女儿杨悦(化名)被庆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杨某实施家暴,现已刑事立案。

王女士透露,孩子被打时是12岁,她与杨某在2019年就已经离婚。孩子受伤后,杨某支付了部分医药费,但未作赔偿。

王女士称,身为姐姐的女儿杨悦在与弟弟嬉闹玩水枪时,弟弟称姐姐“呲他”,父亲和继母从监控中听见后,称要打杨悦,杨悦感到害怕于是吓得跑出去了,杨某抓她回来的过程中一直在打她。鉴定书显示,杨某因家庭琐事将杨悦打伤,杨悦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立案告知书显示,1月13日,庆安县公安局对杨某故意伤害案予以刑事立案。
2月12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对杨悦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杨某对杨悦家暴,时长为六个月。杨某不服,申请复议,被法院驳回。

王女士告诉记者,杨某为庆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4月23日,庆安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杨某这两天没来上班,不清楚具体原因,对杨某家暴一事并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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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束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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