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人制售假名牌香水获刑,涉阿玛尼、迪奥,非法经营数额超1.2亿元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4-22 20:07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  2026-04-22
广东检察机关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广东的周某某等24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入选。

2015年至2023年12月,周某某未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纠集石某某、王某甲等人生产假冒香水,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1.235亿元。在明知周某某制假售假的情况下,黄某某等人仍为其提供玻璃瓶、喷泵、香精、包装盒等原材料和包装材料;陈某甲、陈某乙提供香水瓶盖;王某乙等人分别提供资金账户、运输服务、寻找场地、协调处理有关举报等帮助。彭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生产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贴片销售给周某某。陈某等人明知王某甲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香水,仍然向其采购并向境内外销售。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周某某、黄某某等24名涉案人员,查扣假冒“ARMANI”“DIOR”等52种品牌注册商标的成品香水17万余支。

2023年7月19日,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适时介入。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东莞一区检”)启动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建议公安机关深挖彻查上下游犯罪链条,查清犯罪数额,开展追赃挽损。

2024年3月26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东莞一区检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审查运用证据,破解“零口供”难题。本案犯罪链条长、涉案人员多,犯罪团伙核心成员周某某等人拒不认罪。检察机关通过声纹鉴定、方言翻译等方式,建立犯罪嫌疑人与犯罪事实之间的关联,同时运用物流轨迹、资金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精准锁定原材料供应商、包材商、下级分销商等全链条涉案人员,加强同案人的指证,构建证明体系,破解“零口供”难题。

二是根据涉案人员的地位作用,实现分层分类处理。对周某某、石某某、王某甲等5名组织者、指挥者、主要获利者,依法从严惩处,提出较重的量刑建议;对只参与辅助性工作且认罪认罚的陈某乙等3人,经召开检察听证会,公开听取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其他从犯,根据不同犯罪事实、情节依法提出适当的量刑建议。

三是加大追赃挽损力度。追踪违法所得资金去向,建议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涉案房产4处,冻结银行账户、证券账户21个,累计扣押、冻结涉案资金8000余万元。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强化释法说理,促使12名涉案人员退出违法所得229万余元。

2024年9月25日,东莞一区检对被告人周某某等21人分别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提起公诉。

2025年9月15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某、石某某、王某甲、王某乙、黄某某、陈某甲等17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被告人周某某等人提出上诉。2025年12月12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记者 鄢敏

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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