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实地探访了位于荔湾区白鹤洞街的广船鹤园小区。这里正经历着广州荔湾首个危旧楼房“原拆原建”试点的蜕变。
在小区核心区域,中五巷1至7号的老楼已彻底告别墙砖剥落、管线杂乱的破败景象,完成主体重建并进入内部装修收尾阶段。预计今年5月全面完工,6月即可达到入住条件。
与此同时,小区内西十巷与西十一巷的危旧楼房也已清空围蔽,正按照“合二建一”的原址重建方案展开设计工作,整体改造步伐稳步推进。

告别共用厨卫,72套新居预留电梯井
广船鹤园小区作为原广船集团职工宿舍区,最早建于上世纪50年代。岁月侵蚀让不少楼栋出现结构老化、排水不畅等顽疾。
面对居民迫切需求,荔湾区探索了“微改造与危旧房原拆原建联动”的更新模式。以中五巷1至7号为例,改造前的楼体外墙风化、天面渗漏,各类电线如蛛网般杂乱悬挂。内部布局更为糟糕——住户家中缺乏独立的厨房与卫生间,日常起居需穿过公共通道前往公用区域,生活极为不便且暗藏消防隐患。
此次重建严格遵循“三不标准”:不增加户数、不改变用途、不突破用地红线。项目进行一比一原址复建,将原本脆弱的砖混结构升级为坚固的框架结构,并将原先零散的7个楼栋单元科学整合为4个。

为破解旧楼拆除期间的住户安置难题,项目方采取就近在小区内安置原住户的方式,确保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记者在现场看到,曾经灰暗破旧的中五巷如今外观整洁明亮,杂乱线缆已被规整,外立面和天面的渗水问题得到根治。步入楼内,原本逼仄的过道变成了宽敞的公共空间。
改造后,楼内共规划了单间、一房一厅、两房一厅及两房两厅四种户型,总计72套住房。每一套都配备了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和阳台,彻底终结了过去共用厨卫的历史。
负责该项目建设管理的广船公司资产运营部经理卢志强介绍,为了让居民未来的生活更具品质,改建时特意压缩了单元数量,将7个单元整合为4个,并在每个楼梯间位置预留了电梯井位,为日后加装电梯提供了便利条件。

西区危楼“合二建一”,微改造补齐公共短板
除了即将交付的中五巷,小区内另外两处危旧楼——西十巷1至4号与西十一巷1至5号也已进入实质性改造阶段。记者走访发现,这两片区域目前已完成居民搬迁安置并进行了施工围蔽。
根据广州市住建部门的指导意见,此处将采取“合二建一”的创新模式进行原址拆除重建,目前项目团队正依据原建筑面积不变的原则开展精细化设计工作。

在推进危楼拆除重建的同时,鹤园小区整体的微改造工程也在同步完善。据了解,整个小区改造投入资金达2.5亿元,目前已使用超2.2亿元。此次更新并非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瞄准完整社区、韧性社区与智慧社区的一体化构建。
记者在现场见到,一座占地2400平方米的邻里中心已拔地而起,内部增设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预计6月可向居民开放,届时将提供一站式的生活配套服务。此外,原有的简易足球场已被彻底升级为集足球场、跑道与羽毛球场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运动场,未来将分时段向居民开放。

最令居民关注的地下停车库也已建成,该车库位于综合球场之下,共规划173个车位并全部配套新能源充电桩,投用后将有效分流路面车辆,缓解小区内长期以来的停车与通行矛盾。

打通资金通道,99.3%同意率背后的民意基础
除了硬件的翻新,鹤园小区的软性服务也迎来了智慧化升级。据介绍,改造后的社区将引入数字化安防监控、智能化生活服务以及卫生智慧管理等系统,着力打造一个更具韧性的数字社区。
面对原拆原建过程中巨大的资金需求,单靠财政投入和居民自筹显然难以为继。为此,项目方创新性地打通了旧厂改造与老旧小区微改造的资金通道,由广船地块收储出让的竞得企业承担起本次鹤园小区微改造的实施责任,并将资金优先用于居民呼声最高、安全隐患最突出的危房重建与公共配套补短板工程,探索出一条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的新路径。

如此大规模的社区更新能够顺利推进,离不开居民的广泛参与和监督。白鹤洞街道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李澄斌告诉记者,项目启动之初便组织了针对鹤园小区的全覆盖入户意愿调查,累计走访2527户居民,改造同意率高达99.3%,并据此梳理出居民最为关心的十大改造诉求。
同时,小区还成立了由社区居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设计师及媒体代表组成的“共同缔造委员会”,让各方力量全程介入方案编制与施工监督,确保了改造工程真正契合民心、符合民意。

探索可复制经验,荔湾推进9个原拆原建试点
鹤园小区的实践只是荔湾区推进危旧房治理的一个缩影。自《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后,该区已陆续启动了9个原拆原建试点项目。例如西关外国语学校旧教工宿舍危房改造项目,计划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来大幅增加可用面积,为老城区教育资源的扩容提质提供新的范本。
接下来,荔湾区将进一步加快存量危旧房改造步伐,及时提炼总结从鹤园小区等项目中摸索出的系统化做法,以期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操作指南,为广州老城市焕发新活力贡献更多基层实践样本。
文|记者 江皓轩 通讯员 荔宣
图|记者 江皓轩(除署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