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岗法院审结一起案件。酒吧营销李某明知“滴滴”原液有害,仍多次掺入饮品卖给客人,销售金额17415元。
检测显示,该原液含化工原料“1,4-丁二醇”,可在人体内转化为合成毒品“γ-羟基丁酸”,具有成瘾性和致幻、麻醉等危害。
法院认定李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支付十倍民事赔偿金17415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万万没想到这些是“毒”陷阱
出门在外要随时保持警惕
因为你根本想象不到
新型毒品会伪装成什么样子
进入你的体内......






看到这
是不是感觉“防不胜防”
那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1. 在公共场所要看管好自己的饮品和食物。
2.不要接受陌生人给予的免费的香烟、零食和饮料。
3.不要盲目追求刺激,将吸毒视为享受。
4.对一些兼具毒品、迷药双重身份的药物要有清醒的认识。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深圳新闻网、人民日报、福建禁毒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