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13岁男孩被绳锁喉一事,引发网友关注。有消息称,事发后,肇事方只给了1万块钱,有媒体与肇事方沟通时,对方挂断了电话。
4月13日,记者从事发村的村主任处了解到,拉绳的农户已经在主动筹钱,在13日当天又送了两万块钱过去。另有律师表示,如果拉绳行为造成男孩重伤以上后果,可能构成肇事致人重伤罪。

“昨天我们已经转到北京。”男孩母亲郝女士告诉记者,孩子出事后到郑大一附院治疗,4月12日,转入北京儿童医院救治。郝女士称,目前孩子依然在ICU,具体的手术方案未定,专家正在进行会诊。
郝女士称,她因为身体患病,眼睛患有黄斑水肿,每月必须打一次针进行治疗。这几天一直在哭,视力受到严重影响,已经看不清手机上的字,生活非常不便。
对于治疗费用,郝女士称医院医生没有具体说,只是告诉她后续费用将会非常大。此前,她已经通过水滴筹来给儿子筹款,现在已经有不少人给孩子进行捐款,她非常感谢大家的善意。
事发地河南沁阳市柏香镇柏香一街村委会王主任告诉记者,受伤男孩家庭环境一般,男孩的母亲郝女士2018年曾患重病,当时政府进行了医疗救助,后来身体逐步恢复。郝女士的爱人在一家饮料厂打工,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她自己因为身体的问题,几乎干不了重活。此前,政府已经帮她家办理低保。
“拉绳子那一家,家庭环境也一般。”王主任称,拉绳的老人是个农民,70多岁,患有脑梗,靠种地为生,有一个儿子。事情发生后,其儿子一直在积极凑钱,“刚给她家又送了2万块钱去了。”王主任说,肇事一方没有说不管,一直在想办法。
记者了解到,目前受伤男孩的水滴筹筹款金额已筹得60万元。

另外,郝女士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发时,村民是为了打玉米而占道,私自拉上了绳子,13岁的儿子是骑电动自行车从当地经过。
对于该案相关责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此案中,男孩未满16周岁骑行,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但是这种行政违法并不必然导致其被绳子割伤,并没有阻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拴绳人仍需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

付建认为,行为人需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侵权责任。此外,在公共道路上私自拉绳,若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后果的,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据此前报道,4月4日,河南沁阳市一名13岁男孩骑车前往补习班时,在路上被一根绳子缠住颈部,被勒倒割伤。经医院诊断,孩子气管、食管破裂,伤势十分危重,入院后即进ICU抢救。事发后,拴绳的人家拿出1万元赔偿。郝女士称积蓄已经花光,也借遍了亲朋好友。此前村委会主任王明亮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受伤的男孩成绩很好,考试总在前三名。目前,男孩已经从郑州转至北京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