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广州市民吴先生在2020年2月至2022年7月期间,多次向赵某、陆某借款。
令人气愤的是,这些借贷利息极高,对方还违规预收“砍头息”,例如,2022年5月12日,吴先生借款40万元时,对方直接扣下19.4万元,实际仅转账20.6万元。
借贷期间,不堪重负的吴先生,甚至不得不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对方,以房抵债。
为追回多付的利息,吴先生起诉至法院。最终,一、二审法院均依法支持其这部分诉求,判决对方退还多收的利息542多万余元。
划重点:民间借贷中,多收的利息、违规扣除的“砍头息”,均可依法追回!同时,本案中法官指出,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合意。
文| 记者 黎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