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官网公布《广州市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于2026年5月进行第三次审议。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南沙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服务等各项举措。如灵活引才方式,南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国有企业可以招录或者招聘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在跨境执业规则衔接方面,拟在南沙建立境外职业资格与境内职业技能等级、职称比照认定机制,制定并动态管理比照认定目录。持有比照认定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可以申报对应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
南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可招录港澳人才
“征求意见稿”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南沙人才发展需要,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将市一级人才管理职权依法调整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使。
南沙事业单位可以按照规定设置和管理特设岗位,用于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南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国有企业可以招录或者招聘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
拟在南沙建立跨境执业职称比照认定机制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南沙建立境外职业资格与境内职业技能等级、职称比照认定机制,制定并动态管理比照认定目录。持有比照认定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可以申报对应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南沙区人民政府建设粤港澳合作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站,推进粤港澳技能人才评价标准衔接互认、技能证书互认。
已经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区域获得执业资格的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可以直接在南沙执业。
制定政策支持新兴产业创业人才
科技人才队伍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培育、新兴产业创业支持也是本次“征求意见稿”关注的重点内容。
在科技人才队伍培育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南沙区人民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基础研究等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的项目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
在新兴产业支持方面,南沙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发布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海洋科技、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智慧交通、人工智能等领域应用场景开放清单,组织技术经理人开展项目供需对接,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应用提供必要支持。
此外,南沙区人民政府应当围绕一人公司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需求,组织建设新兴产业人才创业孵化空间,为软件算法、智能硬件、数字内容等领域的人才创业提供独立办公区、灵活共享工位、技术算力、资源匹配等支持。
推动南沙实行跨境医疗保险直接结算服务
引才后,更重要的是留住人才。在人才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人才户籍、住房、教育、医疗等各项服务。
其中明确,南沙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制定差异化区域性人才入户实施办法,自主审核和办理人才入户。
教育方面,应当结合南沙区域人口分布加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投入和师资力量配备,完善中小学校建设布局,加强国际学校、港澳子弟学校和港澳子弟班建设。
医疗方面,南沙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完善人才医疗便捷服务,建立健全就诊协调保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跨境医疗保险直接结算服务。
文|记者 柳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