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为南沙人才立法公开征求意见,聚焦“引育用留”打造湾区人才高地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江皓轩 发表时间:2026-04-17 19:40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江皓轩  2026-04-17
以立法形式明确人才“引育用留”全链条机制

4月17日,《广州市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广州市继首部南沙立法后专门为南沙出台的第二部立法文件,旨在通过法治化手段明确南沙人才工作的长期定位与任务框架。公众可在5月8日前通过信函、在线填写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作为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和国际化人才特区,广州南沙当前正处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与“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

南沙提出实施海港、空港、数港、金融港、人才港“五港联动”策略,并着力打造开放、科创、产业、人才、宜居“五大高地”,而面向“十五五”乃至2035年以立法形式固化人才发展路径、争取更大管理权限下放,已成为当地塑造人才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

从政策预期到法治保障:立法提升人才环境稳定性

此次立法的主要逻辑体现在三个层面。

首先是强化法治对人才发展环境的支撑作用。相较于一般性政策文件,立法文件传播力更广、公信力更高、预期性更强,通过将政策预期转化为法治保障,有助于稳定海内外人才和企业的心理预期,增强各类人才集聚南沙、扎根南沙的信心。

其次是推动人才工作从“零敲碎打”向系统谋划转型。以人才立法为牵引,南沙将进一步争取人才管理权限下放,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用系统性思维解决人才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第三是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尊才爱才”的鲜明信号,发挥招商稳商、以才引才的乘数效应,从而提升区域在人才与产业竞争中的核心优势。

二十条内容贯穿“引育用留”全链条

条例共二十条,整体按照人才引进、培育、使用、服务的逻辑顺序展开。

在人才引进方面,第三条和第四条分别明确了引才的主要措施与灵活多样的引进方式。在人才培育方面,第五条至第八条聚焦科技人才、企业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青年人才四类队伍,提出开办创业学院以提升科技人才创业能力、推进校企联合培养以解决人才供需错配等针对性举措。

在人才激活与使用环节,第九条至第十三条涵盖科创成果征集与转化支持、创新创业项目落地、新兴产业创业扶持、人才评价机制创新以及跨境执业规则衔接等内容,具体措施包括编制人才创新创业地图、支持一人公司等新型创业模式、运用薪酬认定等市场化方式评价人才、建立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目录等。

在人才服务保障部分,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从线上服务平台与线下人才驿站建设、差异化入户政策、住房教育医疗保障、出入境停居留便利、人才激励及发展环境评估等方面作出安排,力求构建全方位的人才服务生态。

三种方式可提交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8日

公众可通过三种途径参与意见征集。

一是寄送信函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6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510030,传真020—83232962,电子邮箱fgwfgsc@gz.gov.cn。

二是扫描以下二维码在线填写意见。

三是点击此链接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8日,市民和相关单位可在此期间反馈建议。

文 | 记者 江皓轩 通讯员 南宣
图 | 南宣提供

编辑:欧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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