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曲靖市马龙区一名学生疑遭校园欺凌,其父在校内沟通过程中突发疾病身亡一事引发关注。4月14日,学生母亲李女士向记者表示,目前事件尚无明确处理结果,相关部门仍在调查中。

学生疑遭欺凌 家长情绪激动校内猝死
据李女士介绍,3月30日下午,其丈夫接到孩子班主任电话,称孩子在校被其他学生殴打,需家长到校处理。夫妻二人赶到学校后,在学校操场了解到孩子疑似长期遭同学索要零食、钱财,并伴有殴打、破坏床板等行为。
“孩子一直没敢说,怕说了我们担心。”李女士称,孩子为住校生,当日(3月30日)因为两次被打,便向其班主任反映此事,班主任随即联系了家长。
李女士回忆,当时是在操场上,通过孩子的陈述了解了其孩子被欺凌的细节后,其丈夫情绪较为激动。“他一直在说,这性质变了,这不是小孩子打架,这是霸凌!”随后进入调解室不久,其丈夫突发不适倒下。“当时现场只有班主任和几名家长在,后来学校找来了AED,但在场几位老师都不会使用。”李女士表示,约七八分钟后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但经抢救无效,其丈夫不幸去世。
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死者杨某,49岁,死亡时间为3月30日,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李女士称,其丈夫此前有高血压病史,但长期服药、并有健身习惯,一直控制得较好。

对于事件进展,李女士表示,目前教育部门和学校方面未与其就责任认定进行充分沟通。“他们表示与学校没有关系、没有责任。”她说,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反馈。
李女士还反映,事发后其孩子已暂停上学,其丈夫遗体仍存放在当地殡仪场所,尚未安葬。她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明事实,依法依规处理此事。
当地公安已介入调查
记者注意到,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此前回应称,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中。当地警方亦已介入调查。记者从当地宣传部门获悉,此事仍在调查处理中。
“本次事件中,针对家长在校内调解期间突发猝死,家属需等待警方调查结论与死亡原因认定。”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分析,依据《民法典》,学校作为校园管理者负有合理安全保障义务。若查实校方在调解组织、情绪疏导、应急救护等环节存在疏漏,需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胡磊律师表示,家属可先通过协商、人民调解沟通处置,后续也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相关误工、交通等费用。
围绕事件背后的校园欺凌问题,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欺凌行为的首要责任,由施暴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学校则在履职缺位时承担补充责任。“根据《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在校遭受第三人侵害,应由侵权方担责;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的,需依法补足责任。”
胡磊律师也认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及时制止欺凌行为,并通知双方家长,给予心理辅导,对严重情形报告公安和教育部门。“如若日常监管缺失、事前排查不足、事中干预滞后、事后处置敷衍,则学校构成管理漏洞,理应承担对应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重点核查学校制度建设与日常履职情况,界定责任边界。”
律师们建议,受害学生家属可向学校及教育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启动校园欺凌认定。若校园欺凌真实存在,家属可向施暴学生监护人,主张医疗、心理干预的民事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若校方存在明显管理失职,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央广网、极目新闻、九派新闻、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