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年利率3.8变8.7,五年才发现,银行迟迟不提供合同!警惕经营贷陷阱→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4-09 14:51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6-04-09
借款人要认真阅读相关条款,重点关注利率、费用、权利义务、风险提示等重要内容

江苏的王先生2021年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时,中介称常熟农商银行年利率仅3.8%,低于四大行的4.8%-5.8%,他因此选择在该行贷款68万元,十年还清,每个月连本带息还款8500元左右。

签合同时业务经理跳过利率页让他直接签字,之后五年银行一直未提供合同,王先生误以为按3.8%还款。

今年2月他打算提前还款,才发现合同约定年利率为8.7%。王先生多次调解并要求查看合同未果,直到记者介入银行才拿出合同。他质疑银行故意隐瞒高利率,防止他终止贷款。截至发稿,银行未就为何不提供合同作出正式回应。

警惕经营性贷款陷阱要这样做

借款人要时刻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谨防落入陷阱。

首先,借款人如果确实有资金需求,一定要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切莫因为怕麻烦、懒得跑,就贸然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交给中介机构代办。

其次,申请贷款时,借款人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如果有人诱导你伪造申请材料,应立刻拒绝,始终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再次,签署合同时,借款人要认真阅读相关条款,重点关注利率、费用、权利义务、风险提示等重要内容,尤其要留意是否存在“借贷搭售”“捆绑销售”等行为。根据金融管理部门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将存款、理财、保险、基金、贵金属、信用卡等任何与贷款无关的金融业务作为客户办理贷款的前提条件。

最后,获得贷款资金后,借款人要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可随意挪用。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荔枝新闻、经济日报)

编辑:邹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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