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小区1楼老人因地下室归属争议剪断公共水管,导致楼上11户业主停水半月。老人声称地下室属其私有面积,拒绝水管从其产权范围通过,经调解后同意赔偿但坚持要求挪走水管。
一楼老人:“是我剪了,他的水管烂了,漏到俺的地下室里了,他该修不该?”
楼上业主:“我们修过了,维修的钱也都给过你了。”
一楼老人:“(带来的影响是)我跑路,我跑了一天,我的腿都不会走了,我叫你们几个人修修弄弄,我讹你3500块钱。”
楼上业主还表示,自己楼前停车一楼老人都收费,那是大家公用的土地。对此,一楼老人表示谁的门口是谁的。
村委工作人员称:她买了就不能让走,说地下室是她的,她不往理上说,会再调节。老人儿子:我肯定劝劝她!

楼上漏水该如何有效维权?

居民楼一层应该设车位吗?
社区治理专家陈凤山说,在停车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法、理、情”融合的方式化解矛盾。他建议,属地、物业及法律专业人士成立专题议事小组,协调一层住户与停车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如果停车位确实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就要依据民法典相关要求,给居民做好解释工作,打消居民无条件独占该处空间的想法。如果车辆在停放过程中确实对居民造成了干扰,可以通过调换停车位、协商建立规约等方式,减少部分车主因走得太早或回得太晚,给一层住户带来的噪音、灯光等干扰问题。
在长效治理上,陈凤山表示,社区可以通过挖潜闲置空间、采用车位错时共享等方式,给居民提供方便,进一步缓解停车压力。停车难和不愿被噪音、灯光所干扰都是居民切实面临的难题。在增加一定停车资源的前提下,再调解相关矛盾,更有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小莉帮忙、广东政法、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