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凶宅第三次上架拍卖,起拍价16.6万元!如何避免买到凶宅?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4-01 18:21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6-04-01

4月1日,阿里拍卖平台上,四川成都一套凶宅上架,起拍价16.6万元。这已是这套房屋的第三次拍卖,此前它以26.6万元两次起拍,分别以105.6万元和96.6万元的价格成交。

拍卖信息介绍,该套房屋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某小区,建筑面积89.70平方米,精装修,且临近地铁,但该房屋存在非正常死亡事故。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这套凶宅曾两度被拍卖,第一次在2025年11月,当时经过多轮竞价以105.6万元成交,而当时卖方曾标注,该套房屋市场价在160余万元。2026年1月,该房屋被新业主转拍,但最终竞价结果仅96.6万元。

此次已是该处房屋第三次上架拍卖平台,将于4月14日开拍,截至4月1日上午,3人报名,1395人设置提醒,25023次围观。拍卖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上次以96.6万元拍下的业主,因个人原因未能成功凑齐费用,故最终无法成交只能悔拍,还被扣掉5万元保证金。因为转拍未能成功过户,所以还是继续上架拍卖。

“凶宅”的认定标准

“凶宅”并非法定概念,司法实践中通常指发生过自杀、他杀、意外致死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此类事件因突发性、非自然性易引发心理忌讳,显著影响房屋价值和使用意愿。自然死亡(如寿终正寝、因病去世)系生命自然规律,相关房屋一般不认定为“凶宅”。

怎样才能避免买到“凶宅”?

律师提醒,买房人在确定购买二手房前,应向小区物业公司、业主等了解房屋情况。同时,买房时还需选择可靠度、信用度较好的房产经纪公司,并在购房时将自己的需求进行明确告知,防止中介机构隐瞒事实进行交易。还要特别注意的是,买房人应当对房屋是否为“凶宅”以及其他购房硬性需求在购房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确定违约责任,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极目新闻、star星视频、北林法院、央广网)

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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