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瞒重病订婚向男友索600万治病,收礼金23万不肯退还,法院判了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4-01 23:31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6-04-01
“三金”属于彩礼吗?

4月1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5年1月5日,男子周某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女生张某某。双方于2025年1月7日(农历腊月初八)订立婚约,原告周某某按照当地习俗向被告张某某给付了彩礼款188000元、三金及车款50000元,共计238000元。随后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原告得知被告患有尿毒症等疾病,被告要求原告贷款600万元治病。

同年4月21日,原告找被告协商退还彩礼,被告让原告去起诉。原告称想跟被告好聚好散,被告称那是不可能的事。2025年4月22日,被告因昏迷入院治疗,经太康县人民医院诊为1.I型糖尿病性低血糖昏迷、2.I型糖尿病性肾病、3.I型糖尿病性伴多个并发症、4.I型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5.I型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6.I型糖尿病性周围血管病、7.高血压病3级、8.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当天出院后,原告多次微信联系被告均被拒收,并将原告拉黑,至今未见面。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某返还彩礼款1666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哪些财物不属于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下列财物不属于彩礼:

1.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2.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3.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三金”属于彩礼吗?

“三金”价值贵重,且具有“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的特征,如果当地有将三金作为彩礼一部分的习俗,比如在订婚等仪式上,男方给付女方三金是当地普遍认可的结婚相关习俗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三金通常会被认定为彩礼。

见面礼、改口费、份子钱等属于彩礼吗?

见面礼。见面礼通常指第一次见双方父母时,长辈给晚辈的礼物或钱财,属于双方父母对个人的赠予行为,不宜纳入彩礼范畴。

改口费。改口费系男女双方订婚或结婚时,双方父母及亲属向对方给予一定的金钱,象征着双方长辈对新人的接纳与祝福,相关给付行为应视为双方父母及长辈对新人的自愿赠与行为,不宜纳入彩礼范畴。

份子钱。份子钱是参加婚礼的人向举行婚礼的新人赠送的现金红包,新人双方组成受赠人。包括磕头礼金在内的礼金属于双方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点时新闻、湘阴法院)

编辑:陈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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