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海口美兰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重婚罪案件。
2003年,李某与颜某登记结婚,婚后颜某迟迟未孕。李某多次陪同妻子到医院进行试管婴儿手术,但前四次均未成功生育。
2011年初,李某结识女子李某某,之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并发生性关系。2012年初,李某某怀孕,之后颜某经第五次试管婴儿手术成功受孕。李某向妻子坦白了其与李某某的关系,并表示更愿意与李某某共同生活,夫妻感情遂出现严重隔阂。
2012年10月,李某某产子;同年12月,颜某产下一女。李某某生产后,李某便搬至其住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仅偶尔返回颜某住处看望女儿。
2024年9月,李某与颜某登记离婚,二人协议离婚期间,颜某就李某的重婚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来源 | 南方都市报、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