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意外发现胆囊被“切除”,没做过手术却有记录!原来系身份被冒用

来源:北京时间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4-07 16:00
北京时间  作者:  2026-04-07
实地调查这起身份冒用背后的问题与隐患

“到底是谁用了我的身份信息做了手术?保险公司查到我有重大疾病史,我从没做过胆囊手术,怎么就有了手术记录?”

河北沧州的田先生遭遇的这桩糟心事,让他既气愤又无奈。2025年7月,田先生投保太平洋保险百万医疗险被拒,原因是名下有2019年的胆囊切除手术记录,可他本人从未做过该手术,经检查胆囊完好无损,显然是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

收到田先生的诉求后,记者立即前往河北省沧州市,与田先生见面核实事实,并全程陪同其前往涉事医院、医保局寻求解决方案,实地调查这起身份冒用背后的问题与隐患。

投保遭拒,名下突现六年前手术记录

田先生居住在河北省沧州市青县。2025年6月,田先生为给自己增添一份健康保障,着手办理太平洋保险百万医疗险的投保手续,按要求提交了全套个人资料,等待保险公司审核。可保险公司的拒保通知让他彻底懵了——系统显示其曾有重大疾病诊疗史,不符合投保条件。

“我身体一直好好的,从没做过任何腹部手术,怎么可能切了胆囊?”田先生当即向保险公司提出质疑,在工作人员的提示下,他赶往青县人民医院打印个人病历,一份住院记录让他大惊失色:记录显示,2019年5月27日,田先生因胆囊结石在该院住院,5月30日行腹腔镜胆囊切除术,6月4日出院,出院诊断为慢性胆囊炎伴胆囊结石、胆囊腺肌症。

这份病案上,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等核心信息均与田先生本人完全一致,仅有联系电话并非其所用。为证明自身清白,2025年7月10日,田先生在青县人民医院做了肝胆胰脾彩超检查,结果清晰显示肝胆胰脾未见异常,胆囊完好;为进一步佐证,他又做了一次复查,两次检查结果一致,彻底推翻了病案中的手术记录。

意识到身份信息被冒用后,田先生第一时间找到青县人民医院沟通,要求删除虚假手术记录。可医院起初表示对此并不知情,面对田先生拿出的多份检查结果,院方也始终含糊其词,最终仅告知田先生,想要修改病历只能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法庭质证,法院判定医院删除虚假信息

多次沟通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田先生将青县人民医院诉至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案由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法院于2025年10月16日正式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田先生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删除涉事住院病案中自己的全部个人信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他表示,医院的虚假记录直接导致自己被保险公司拒保,严重侵犯了自身姓名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而两次彩超检查结果足以证明病案中的就诊人并非自己。

对此,青县人民医院辩称,医院无绝对的身份核实能力,无法保证登记信息与实际就诊人完全一致,且病历作为重要法律文书,不得随意修改;同时院方对田先生的检查结果提出异议,要求其在司法人员陪同下复检。

为查清事实,在法院两名工作人员、医院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共同见证下,田先生于2025年11月17日再次在青县人民医院做肝胆胰脾彩超检查,结果显示其胆囊餐后大小4.9×1.6cm,胆总管内径0.5cm,胆囊状态正常,彻底证实病案记录为虚假信息。

2026年1月15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不得以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权益,案涉病案记录与田先生多次检查结果相矛盾,足以证实系他人冒用其身份就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令青县人民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删除该病案中田先生的全部个人信息,案件受理费40元由医院负担。

记者实地陪同调查,医院、医保局各有说法

法院判决生效后,青县人民医院于2026年1月29日告知田先生,已按要求完成虚假病案个人信息的删除工作。本以为事情就此解决,可田先生再次向太平洋保险提出投保申请时,却发现问题并未根除——保险公司系统中仍有其既往拒保记录和虚假就诊记录留档,虽经多次沟通,保险公司口头表示可办理投保,但明确提示后续若涉及理赔,仍可能以原始记录为由拒赔。

无奈之下,田先生向媒体求助,北京时间记者接到诉求后,立即赶赴沧州青县与田先生见面,在详细了解事件始末、核实相关证据(冒用信息病例、判决书、检查报告等)后,全程陪同田先生前往青县人民医院医患办,就问题解决进行沟通。

面对记者和田先生的质疑,医院医患办工作人员表示,医院已按法院判决完成就诊记录的删除工作,相关判决书和医院执行证明均已出具,田先生能否投保是保险公司的问题,与医院无关。

记者随即追问:“既然医院已经删除了记录,这些信息有没有可能出现在其他联网系统中?当时是否将田先生的这份病例上传至全国联网系统?”

对此,医院工作人员明确答复:只有走医保结算的就诊记录,才会进入全国联网系统,而2019年冒用田先生身份就诊的患者,在该院是自费就医,未走医保流程;但至于该患者后续是否通过手工报销等方式,使用田先生的身份信息在医保部门进行报销,医院方面无法核查。

为彻底查清是否存在医保报销的情况,在医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北京时间记者与田先生一同前往青县医保局进行核查。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因医保系统进行过更换升级,2019年左右的部分就诊报销记录已无法查询,无法核实。

针对田先生身份信息为何会被冒用制作病历的核心问题,医院工作人员后续再次作出解释:医院并无强制要求患者必须提供身份证办理就诊、入院手续的相关规定。记者当即提出质疑:“是不是任何人报一个别人的名字,医院就可以为其做手术?”医院工作人员回应,若为紧急手术,医院会遵循“先救治后核查”的原则,优先开展手术;若患者未提供任何身份信息,仅自述姓名,医院会在病历中备注“患者自述”。

记录已删隐患仍在,投保理赔难题待解

截至目前,田先生的维权之路仍未走到终点。医院虽已删除虚假病案信息,医保局因系统问题无法核查报销情况,但太平洋保险方面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田先生先后找到太平洋保险当地分公司理赔员沟通,也多次拨打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热线反映情况,并提交了法院生效判决、医院删除记录的执行证明、自身多次胆囊正常的检查报告等全部证据,要求保险公司删除系统中的虚假拒保留档、更正错误信息。但保险公司始终未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仅口头表示可办理投保,却反复强调后续若发生理赔,仍可能因这些历史记录产生纠纷,甚至拒绝理赔。

更让田先生困惑的是,至今他仍未找到冒用自己身份信息做手术的相关人员线索。他曾尝试联系病案上的预留电话,可对方表示该号码是近两年才开始使用的,与2019年的手术毫无关系。

记者了解到,田先生2019年时有新农合医保,可报销住院手术费的70%左右,若冒用者当时使用其身份信息进行医保报销,已涉嫌骗保罪,属于刑事犯罪,但目前因证据缺失,无法进一步追查

医院“先手术后核查”的诊疗流程、身份核实环节的疏漏,保险公司系统记录无法消除的技术壁垒,相关部门因系统更换导致的记录查询障碍,让这起身份冒用事件的后续解决陷入了僵局。田先生告诉北京时间记者,他只想要一个明确的结果,彻底消除虚假记录带来的所有隐患,正常投保、正常理赔,可这个简单的诉求,如今却成了难题。

采访结束后,医院方报警,冒用信息之人已被警方找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北京时间也将持续关注。

普法时间

问:身份信息被冒用在医院产生虚假诊疗记录,受害人该如何维权?

答:受害人首先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做相关检查,留存能够推翻虚假诊疗记录的证据,如体检报告、影像学检查结果等;随后可与涉事医院沟通,要求其核实并删除虚假记录、更正系统信息。若医院拒不配合,受害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姓名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删除虚假信息、赔偿合理损失等民事责任。若怀疑冒用者利用自身身份信息进行医保报销等骗保行为,受害人可向医保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冒用者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问:医院因身份核实疏漏导致他人信息被冒用,需承担何种责任?

答:医院在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时,负有合理的身份核实义务。因医院管理疏漏、身份核实不到位,导致他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并产生虚假诊疗记录,侵害受害人个人信息权益的,医院需承担删除虚假记录、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医院还可能面临医保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也可能被追究相应责任。

问:保险公司得知诊疗记录为冒用后,仍以系统留档为由设置投保、理赔障碍,受害人该如何应对?

答:受害人可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保险公司的不合理行为,同时向保险公司提交法院生效判决、医院删除虚假记录的证明、自身无相关诊疗记录的体检证据等材料,要求保险公司立即更正系统中的错误记录,消除拒保留档的不良影响。若保险公司经投诉后仍无故拒绝投保,或在投保后以虚假的历史记录为由拒绝正常理赔,受害人可通过诉讼途径,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的投保和理赔权益。

编辑:康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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