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退网导致部分电动车功能无法使用,升级4G还需要付费?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5-12-21 19:08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5-12-21

随着网络升级、“2G网络”正逐步退网,依赖该网络的早期智能电动车正面临一场“失联”危机。全国约3.8亿辆电动自行车中,不少车型的智能服务因此中断。更有消费者联系企业或商家后发现,想要恢复功能,却被要求自费数百元更换设备。

不同的厂家对此态度不一:有的品牌主动公告,为部分用户免费升级;有的则提出和消费者“各付一半”;还有的要求车主付费升级4G中控。当技术迭代成为常态,产品所谓的“智能”是否会变成一种“短暂”的承诺?消费者为智能功能支付的费用,合理的使用体验究竟该由谁来保障?

其实早在2020年,工信部就已发布通知明确,引导新增物联网终端不再使用2G/3G网络,然而仍有不少厂家持续推出搭载2G模块的车型。如今从电动车到智能家居,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网络。那以后购买任何“智能”产品时,我们是否都要问一句——它的“未来”由谁负责呢?这部分消费者的权益到底如何维护?

采访中记者进一步了解到,面对设备更换需求,一些商家虽给出优惠政策作为缓冲,但核心仍是要求消费者承担部分费用。消费者免费更换的诉求是否合理?商家又应承担何种责任?

江苏省消保委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律师庄生贵认为,纠纷产生主要是因为部分企业在市场和技术层面的滞后造成,企业理应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江苏省消保委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律师庄生贵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不可避免、不可预见、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2G退网的事情不是不可预见的,不是不能克服的因素。如果使用说明书里面没有明确说明这一代的产品有可能会因为2G断网停止提供智能服务,或者要求要升级服务的时候,消费者另外再支付一笔费用,那么公司要求消费者承担这方面的成本和费用,应该说是没有合同依据的。

庄生贵直言,相关企业对于2G退网相关的服务,既没有做到事先告知,目前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够及时、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经营者对其产品和服务不符合原来要求的时候,是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其次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补救措施不到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经营者的原因要停止某项服务的情况下,应该事先告知消费者。技术改造所带来的成本和费用,应该是由公司经营层面来解决的事情,而不能够转嫁给消费者。

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黄尹旭表示,在当前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先和厂家协商解决,具体可参考各厂家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条款,但这些条款本身不得成为经营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的依据。

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 黄尹旭:厂家不能单方终止服务或者转嫁风险,远程功能的失效构成了功能性的瑕疵,厂家需要承担相应的更换责任。我认为在质保期内,厂家应当全额的承担升级费用并保障功能的恢复。在质保期外,按照公平的原则,可以协商,但一般厂家还是需要承担比较多的费用。当然还要看各个厂家和消费者签订合同的相应规定,但这些合同规定本身也不能免除经营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荔枝新闻)

编辑:陈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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