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一则“大货车出事故被多人哄抢货物”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热议。

视频发布者告诉记者,事发25日早晨,事发地为河南周口鹿邑县一路口。视频显示,有多人搬运事故车上货物 ,现场有人大喊“别抢了”。
鹿邑县110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处理。

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文强表示,发生哄抢财物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即便参与哄抢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惩处。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哄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果然视频、新京报、中国三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