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山西运城闻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例被告殴打父亲致其轻伤的案件。
被告人侯某某因年幼时被父亲严厉管教产生恐惧心理,多次故意殴打父亲。
2021年6月,侯某某在闻喜县某村住处殴打其父亲,侯某某姐姐将父亲送至当地养老院;2024年2月22日、7月5日,侯某某两次翻墙进入养老院殴打父亲,其中7月5日的殴打导致其父亲右腓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2025年3月15日,侯某某再次翻墙进入养老院殴打父亲,姐姐为保护父亲将其转至另一敬老院;2025年6月10日,侯某某被北京海淀警方抓获到案。
闻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侯某某多次殴打年满80岁的父亲并致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且不履行赡养义务,应从重处罚。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侯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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