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苏州一绘制于1994年的“观涛图瓷砖画”因“年纪轻轻”就被评定为文物引发关注。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经总体考虑,该幅瓷砖画因保存完整、具有时代与社会代表性,具有文物价值。
年轻文物的诞生
此次引发关注的“观涛图瓷砖画”创作于1994年。在公众的传统认知中,“文物”往往与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紧密相连,而这块仅诞生三十年的艺术作品被认定为文物,无疑打破了许多人的固有印象。
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对此给出了明确解释:文物的价值并非单纯由年代决定。该瓷砖画不仅保存状态良好,更重要的是,它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产物,承载了鲜明的时代特征与集体记忆,这是其被认定为文物的关键依据。
这一认定依据与我国正在进行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所秉持的理念高度一致。此次普查在原有标准基础上,特别强调了对现当代具有代表性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发掘与保护。

文物认定标准解析
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认定时需全面评估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时代价值。
其中认定主要依据标准中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类别。该类别认定年代为1840年至当代,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认定:具有时代特征并在一定区域范围具有典型性的;在社会各领域、各时代中具有代表性的;形式风格特殊、结构和形制完整的;依法审批后原址重建的,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
1840—1949年采用近现代建筑材料、技术建造的、体现时代风格的具有代表性的,应当予以认定;1949年以后采用近现代建筑材料、技术建造的、体现时代风格的重要的、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应当予以认定。
根据普查标准,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一般包括: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工业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以及其他工业遗产),金融商贸建筑(含中华老字号),水利、农业相关建筑、设施及附属物(以及其他水利与农业遗产),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医疗卫生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者构筑物,体量较大的各种材质(如石、铜、铁、泥等)雕塑,依法审批后原址重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其他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类型。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新京报我们视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