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独吞母亲百万拆迁款藏床底,引发六兄弟姐妹争抢!继承顺位一文说清→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5-12-19 11:39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5-12-19
法官为您详解继承顺序和分配规则

2019年,郑阿姨作为家中长女,户口落在母亲老宅。老宅被征收后,她独自领取了280余万元补偿款,母亲遂将其诉至法庭。

上海虹口法院审理后认定,这笔征收款应归母亲所有,判决郑阿姨需返还。

然而,判决刚生效意外就发生了,郑阿姨的母亲病逝,这笔钱一下子变成了遗产,6个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

但郑阿姨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用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法官分析认为,这笔钱藏匿在郑阿姨家中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虹口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行动,执行干警搜查发现床底下藏了100万!经过一番细致搜查,在床底的盒子里、牛奶盒中陆续找到了被藏匿的现金,总计240余万元。

考虑到郑阿姨的实际生活状况及其在照顾父母方面的付出,法院决定组织调解,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最终申请执行人,也就是郑阿姨的兄弟姐妹们让了一步,同意在迟延履行利息上做出减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遗产怎么分?法官为您详解继承顺序和分配规则

当亲人离世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到底该怎么分?谁有资格分?

今天,法官用最直白的话,给您讲清楚法律上的“继承排队及分配规则”

想象一下

法律为继承这件事

设置了一个“优先座位表”

这个表分为两排:

核心规则很简单:只要第一排里还有人在,第二排的亲属就先轮不到。只有当第一排一个人都没有了,才轮到第二排的人来继承。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王大爷去世了,他的妻子王大妈健在,还有一个儿子,王大爷的母亲(孩子的奶奶)也健在。那么,有权继承王大爷遗产的,就是这三位:王大妈、儿子、奶奶。王大爷的哥哥(第二顺序)此时是没有继承权的。

具体怎么分?“先共财,再继承”

这是很多人最容易搞错的一步!特别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步:先要把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出来

比如,老张夫妇有一套婚后买的房子(价值200万)和30万存款。老张去世了,这些财产并不全是“遗产”。首先要分出一半属于妻子李阿姨的个人财产。

房子:李阿姨先拥有其中100万的份额,剩下的100万是老张的遗产。

存款:李阿姨先拥有15万,剩下的15万是老张的遗产。

所以,老张的遗产总额是:房子份额100万 + 存款15万 = 115万。

第二步:剩下的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平分

老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李阿姨、儿子小张、老张的母亲(张奶奶)。一共3个人。

那么,老张的115万遗产,就由这3个人平均分配,每人约得38.33万元。

最终结果:

李阿姨:自己的一半财产(115万) + 继承的38.33万 = 153.33万

儿子小张:继承38.33万

张奶奶:继承38.33万

特殊家庭成员,有资格“排队”吗?

现实中的家庭关系往往更复杂,法律也考虑到了这些情况:

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权利完全一样。关键在“有抚养关系”,一般指未成年时受其抚养教育。

非婚生子女:权利也和婚生子女一样。但需要通过亲子鉴定等方式确认身份。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这是一个特殊规定。如果儿媳或女婿在配偶去世后,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这是对孝心的法律褒奖。

“谁孝顺谁多分”?法律支持!

《民法典》有一条充满温情的规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什么叫“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比如长期负责老人的衣食住行、生病时的照料护理,而其他子女只是偶尔看望或给点钱。

怎么证明?病历上谁签的字多?护工费谁出的?邻居、社区工作人员的证言都很重要。

“可以多分”不是“必须多分”,具体多分多少,由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第一排”没人了,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没有配偶、没有子女、父母也早已不在,那么遗产就会由“第二排”的继承人继承:即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连“第二排”的亲属都没有,那么这笔遗产就属于 “无主遗产” ,最终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温馨提示

家庭和睦是根本:法定继承是亲人离世后,法律给出的最后一道“公平方案”,但它可能不完全符合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家庭内部协商,往往比硬抠法律条文更能维护亲情。

保留关爱痕迹:对于尽心尽力赡养老人的子女,平时注意保留一些证据(如转账记录、医药费票据、沟通记录等),既是一份孝心记录,必要时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凭证。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新民晚报、邵武市人民法院)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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