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鄢敏
12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破产重整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在仁某控股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中,法院创新“行政预诊断+司法预重整”模式,仅用51天即成功化解超50亿元债务,成为上市公司重整新规出台后全国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成功案件。
据介绍,仁某控股公司因大额贷款逾期,业务成本上涨等原因,流动性资金严重紧缺。债权人以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8.92亿元,账面负债总额51亿元,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预重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评估认为,该公司是第三方支付的龙头民营企业,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核心子公司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具有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备案许可,竞争优势较强,具有重整价值。为协同推进上市公司重整工作,法院与属地政府深化联动,由属地政府先行启动行政呈批,再由法院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开展工作,实现上市公司重整行政监管合规、司法审查工作双线并行、协同推进。
根据主要债权人表决同意的重整计划,公司引入重整投资8.25亿元,并按一定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以现金和以股抵债方式实现外部债权清偿,其中有担保债权实现80%现金清偿,其余普通债权实现300万元以下全额现金清偿、超出部分以股抵债;内部债权则不占偿债资源,以债务抵销、减资及债权豁免等方式处理。另将部分重整资金定向注资核心业务,剥离低效资产。2025年3月,经管理人监督执行,该公司公告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为上市公司重整新规出台后全国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成功案件,依托属地政府前置呈报,再由法院启动预重整,同步推进监管合规和司法审查,创新建构“行政预诊断+司法预重整”双线并行模式。该案明确内部债权不占偿债资源,并创造上市公司小额债权分段清偿最高纪录,不仅成功化解超50亿元债务,还促使公司重整后第一季度迅速扭亏为盈,为适用重整新规推动上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