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晚,襄阳交警二大队在樊城区柿铺开展夜查行动。一辆摩托车迎面驶来,民警对驾驶人张某进行例行酒精检测时,检测棒瞬间亮起红灯报警。
面对民警,张某起初辩解称自己只是“骑行”而非“驾驶”车辆,在民警明确告知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后,方才承认与同学聚餐时喝了酒。经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已远超醉驾标准。
在对其信息进行核查中,民警发现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存在无证驾驶。而他之所以未取得驾驶证,竟然是因为自己是色彩感知差异者,无资格进入机动车驾驶证资格考试。色彩感知差异、无证、醉驾还要夜骑,民警都为他捏了一把汗。
事后,民警拿来色盲色弱测试图,让张某辨认,发现他确患有色盲。测试中,他能够辨识出红色,但是不能准确辨识出绿色和黄色,这样就无法准确识别交通信号灯。民警告诫他,不能正确辨识交通信号灯,不能及时发现潜在危险,驾车在路上行驶是十分危险的。
由于张某存在无证驾驶、醉酒驾驶,除行政处罚外,还将面临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刑事处罚。
交警普法与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能辨识红绿颜色是驾驶人安全驾车的前提,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的需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明确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该符合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交管部门提醒:
红绿色盲禁止申领驾照:法律明确规定,辨色力不符合要求(红绿色盲)者,不具备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严禁无证驾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绝对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
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违法行为,醉驾更是犯罪行为,害人害己,后果严重。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襄阳公安、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