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泸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

该案被告人陈某长期在泸水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其间,陈某未按约定支付工人劳务报酬,引发多起劳资纠纷。2020年7月至2023年3月,经泸水市人民法院审理,先后作出多份判决、裁定。
案件生效后,陈某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在强制执行阶段,泸水市人民法院先后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但陈某以使用他人银行卡收取工程款,通过微信转账、套取现金等方式转移资金,规避法院对其财产的查控,且在抖音平台频繁充值钻石打赏主播,累计超过50余万元。
陈某在具备履行支付工资及劳务费能力的情况下,始终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庭审中,陈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他承认,自己曾误以为“只要钱不进自己账户,法院就查不到”,也错误地认为打赏属于个人自由,不算转移财产。

泸水市人民法院结合陈某的坦白、认罪认罚、案发后履行全部执行义务等情节,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泸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