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食品安全与诚信经营问题,一直受到大众的关注。近期,记者在贵州省贵阳市实地调查发现,除了卫生隐患,外卖还存在一种更为隐蔽的乱象——“一店多牌”。你通过平台精挑细选的不同店铺、不同美食,很可能来自同一处狭窄的操作间,由同一口锅烹制而成。

记者调查发现,商家热衷于开设“分身”店铺的原因,在于流量争夺与风险规避。一名外卖骑手向记者透露,在同一平台或不同平台注册多个店铺,可以覆盖更多关键词(如地方菜系、特色小吃),从而在搜索结果中获得多重曝光,显著增加订单量。当其中一个店铺因质量、服务等问题受到差评或被平台处罚时,其他“马甲”店铺仍可照常运营,相当于为生意上了“多重保险”,不影响整体营收。
记者在贵阳市内多个外卖聚集地走访发现,外卖商家主要通过三种手段实现“一店多牌”:同一地址,悬挂多块实体招牌;借用或虚构相邻地址,“证址分离”;利用AI技术,伪造门面照片“以假乱真”。而一店多牌的情况多发生在纯外卖店,也就是所谓的“幽灵厨房”,这类“幽灵厨房”往往空间逼仄、卫生堪忧,厨余垃圾随意堆放。它们“换壳”频繁,出问题就关店,换个名头重来。
一名外卖小哥告诉记者,自己曾见过一家店一周内更换四次店名。当经营主体模糊不清,一旦出现问题,监管部门溯源难,消费者维权更难。
律师说法
商家使用假门面图是虚假宣传
“消费者点外卖,商家的门面图、宣传图、评价均是重要的参考。”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生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若外卖商家使用虚假图片,或者盗用网图用作店面图,这种行为明显误导消费者选择,违反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相关规定,应对乱象予以查处。

此外,根据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使用虚假的门面图,显然存在虚假内容,本质上也是一种虚假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据广告法对相关违法商家予以处罚。”
何生廷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必须与实际经营地址相符。若外卖商家属于“一店多开”,即多家不同店铺在同一地址经营,实际上与经营许可证的地址不符,属于违规经营,平台应严格禁止商家上述行为。
“我建议,平台方面应建立健全严格的商家入驻审核机制,并加强对商家的日常监督管理,可以鼓励消费者和骑手对‘一店多开’等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及时对违规商家进行处理。”何生廷说,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加强与平台的沟通协作,及时获取平台上商家的经营信息和违规情况。定期组织对网络餐饮服务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一店多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商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贵州日报、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