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位父亲吴延向记者反映,34岁的女儿是药品销售员,3月19日和客户饮酒醉倒,次日在住处发现去世,推断死亡原因和饮酒有关对。公司拒绝承认存在劳动关系。
成都市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查明,四川物星汉华公司未和吴音莎签劳动合同,但根据“聊天记录 任职通知管理办法”等证据可以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成立。该仲裁委员会于11月26日作出裁决,确认吴音莎与四川物星汉华公司在2025年1月14日至3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从吴延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应酬当晚10时许,负责人还在喊她女儿上线开会,目前家属计划申请工伤认定。12月3日,四川物星汉华公司负责人杨某表示,拒绝就上述说法进行回应。

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你在上下班的路上受伤,你可能会参与工伤赔偿。但是,无论伤害的严重程度,都需要识别,一旦确认为工伤,工伤保险就会得到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后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督总局、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中规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定事实劳动关系。
对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澎湃新闻、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许昌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