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共12条措施,内容涵盖加大存量土地“收调供”力度、严控新增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商住用地配比、优化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时限、优化存量项目开竣工违约金核算标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等。
其中,在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方面提出,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外籍人员在本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据克而瑞数据,截至2025年8月,佛山取得地块后未开工的涉宅用地总建面为820.8万㎡,在全市广义库存的占比为24%。截至10月末,佛山商服物业(公寓、商业、办公)狭义库存面积1031万㎡,按照2024年全年的销售量计算,去化周期高达203个月。
克而瑞广佛区域首席分析师肖文晓认为,此次新政对存量土地、商服用地的针对性措施具有相当必要性,对于从源头杜绝供应过剩、盘活存量用地和优化供地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购房首付门槛,扩大“商转公”支持范围,支持公积金购房需求,也将为购房者房贷月供“减负”。
文 | 记者 范晗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