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赏男主播67万,丈夫痛哭欲追回!法官解析:何种“打赏”可主张返还?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5-11-18 16:01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5-11-18
提醒:理性观看直播,避免激情打赏

近日,河南郑州的刘先生向媒体反映,他与妻子结婚已有八年,自己常年在外工作,节衣缩食,每月仅花300元租房居住,将收入全部交由在家照顾孩子的妻子保管。八年来,积攒了116万元定期存款,可如今这笔钱不仅分文不剩,还背负了8万多元的网贷债务。

刘先生表示,能查到约67万元被妻子用于直播打赏男主播;其余款项,妻子则表示“说不清去向”。其妻坦言,自己当时“上了头”,主要是在直播中帮主播“打PK”,但从未与对方线下见面。

面对这一现实,刘先生悲痛不已,含泪表示将设法追回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并决定结束这段婚姻。

法官解析:三类直播打赏情形可主张返还

针对此类纠纷,法官指出以下三种情形打赏款可要求返还:

(一)“打赏”主体为未成年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打赏行为无效,其法定代理人可主张返还;8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或16周岁以上但无劳动收入的未成年人,若打赏金额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或家庭消费水平,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其法定代理人可主张返还。

(二)“打赏”超出日常合理支出范围。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请求返还。

(三)“打赏”违背公序良俗。对以男女婚外情感交往、诱导打赏、内容淫秽等违背公序良俗的直播行为而取得的打赏,不应予以保护,打赏行为应属无效。

法官同时说明,上述情形中“打赏”款能否返还,案件审理中除需结合行为性质、主体资格,也需根据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依据过错程度合理分配用户、主播和平台的权利义务。

在此提醒大家,作为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观看直播时应保持理智,切勿激情打赏,需要在自己经济能力范围内进行合理消费。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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