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发布体育商事仲裁典型案例

来源:金羊网 作者:郭思琦 发表时间:2025-11-04 21:13
金羊网  作者:郭思琦  2025-11-04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思琦 通讯员 穗仲宣

在喜迎第十五届全运会之际,近日,广州仲裁委联合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律师志愿服务团、广东省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体育商事仲裁典型案例发布暨“商事仲裁护航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律师志愿服务团副团长毕亚林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是护航体育强省建设的具体行动,十五运会律师志愿服务团自组建以来,始终秉持“法治护航赛事,专业服务大局”宗旨,整合力量为赛事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精准破解跨法域纠纷难题,为体育强国建设贡献专业力量。

广州仲裁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李敏慎在致辞中表示,面对新形势新需求,广州仲裁委主动担当,于今年8月成立广州体育商事仲裁院,并发布《关于开展体育商事仲裁的十条举措》,通过设立专业平台、组建专家队伍、优化赛事服务机制、健全多元解纷体系等一系列务实措施,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广州仲裁委发布了体育商事仲裁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凝聚了广仲近年来在体育商事仲裁领域的探索与实践经验,覆盖体育商业赞助、体育经纪合同、体育场地建设、承揽、租赁等各类型纠纷,这些案例典型性突出、指导性强,树立了体育商事仲裁的“广仲样本”。

在专题研讨环节,学界与实务界专家进行了深度分享。围绕“重大体育赛事实务和相关法律问题”,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中国体育场馆协会运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研究员谭建湘从宏观视角出发,分析了在全面深化体育改革背景下,如何探索行业可持续发展新路径;广州体育学院教授、广州体育学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广州体育学院体育经济教研室主任、粤港澳大湾区体育文化研究院副院长王钊聚焦于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健全与体育产业相关法律规则的衔接问题,提出系统性建议;中国篮球协会青少年委员会常委 、广东省篮球协会副会长、中国篮球协会·东莞篮球学校校长李群结合一线经验,分享了体育俱乐部运营中的实际挑战与应对策略。三位专家的发言融汇理论与实务,为重大体育赛事的法律风险防控与权益保障提供了宝贵见解。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原北京2008年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原北京2022年冬奥会组委会特聘专家刘岩在点评发言中指出,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伴随着纠纷增多,解决机制需多元化,其中体育商事仲裁以其专业、高效、保密等优势应成为重要手段。他充分肯定广州仲裁委设立体育商事仲裁院、推出《十条举措》、发布典型案例的突出成果,并建议进一步深化体育商事仲裁理论研究,关注国际经验;加强行业宣传推广,主动向体育产业界推广仲裁条款;促进体育商事仲裁与体育仲裁机制协同合作,通过实践积累为制度完善提供支持。

体育商事仲裁典型案例(节选)

某体育公司与某体育设施工程公司签订《橡胶跑道卷材购销及安装合同》,体育设施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履约担保人在合同上签字。合同签订后,体育公司依约发货,在案涉多所学校完成了橡胶跑道卷材的安装,并取得竣工验收证明。因体育设施工程公司长期欠付合同款项,经多次催告仍未支付,体育公司提起仲裁,请求体育设施工程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项和支付违约金。

广仲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由于市场环境的影响导致履约受阻。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广仲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指派了一名在体育和法律专业都具有丰富经验的调解员参与组庭前调解工作。调解员经审阅案件材料后,初步判断双方对工程本金争议不大,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数额的认定,遂引导案件当事人通过广仲APEC-ODR平台在线谈判、调解,详细向当事人分析案情、解释法律。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和积极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体育公司本着双方长期合作的意愿,同意本金分期缴纳和减免部分违约金,争议最终在一个月内得以圆满解决,同时,由于双方系通过APEC-ODR平台达成调解,本案仲裁费用按规定得到了减免。

广州仲裁委透露了该案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战略的重要一环。在此过程中,体育企业间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也会呈上升趋势。对于多数的小微体育企业而言,资金回笼及时与否可能会对自身企业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仲裁机构在纠纷解决机制和规则上的创新有利于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争议解决路径。本案中调解员依托APEC-ODR平台,及时高效化解体育企业之间的款项纠纷,既保障了体育公司的债权实现,又缓解了某体育设施工程公司的资金周转压力,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后续体育商事仲裁纠纷的多元化解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实践经验。


编辑:严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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