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一案,启动再审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5-10-28 16:25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5-10-28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

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2025年10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原审被告人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9月,田永明因强奸赵某某被判刑。刑满释放4个月后,田永明持刀报复赵某某被刘铭富劝阻,即连续捅刺刘铭富,并追撵捅刺赵某某,致刘铭富死亡、赵某某轻伤,后潜逃近二十年被抓获归案。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永明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裁判生效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本案启动再审。

此前报道

7月22日上午9时,“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一案在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强奸大嫂并杀害见义勇为者的田某明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

据媒体援引判决书,1996年6月,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被告人田某明(时年20岁)潜入其大嫂赵某某家中,持刀威胁实施强奸,数日后又持刀故意杀害赵某某(未遂),田某明被判9年。

刑满释放后田某明心怀不满,2002年11月再次持刀到赵某某家泄愤,并将同村见义勇为的村民刘某某用刀刺死,又追上赵某某连刺数刀后逃跑,经伤情鉴定赵某某达轻伤。

潜逃20年后,田某明于2022年2月在出租房内被抓获。2022年11月15日,该案一审宣判,田某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明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经查,田某明持刀捅刺刘某某、赵某某系连续过程。田某明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除了父亲走的那一天,今天我是最痛苦的,从来没有见过那么荒唐的事。”刘晓称,二审庭审中,被告人田某明不仅没有一丝悔改,还辩称他自己也是受害者,称二十几年的逃亡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遵纪守法,此前强奸大嫂有冤,“还说我父亲是被他间接杀害,非故意,是另一名受害者抱着我父亲往他刀尖上推,请求从轻判罚。”

刘晓表示,检方针对田某明的上诉理由予以驳斥,并完善了一些证据链条,包括针对其父亲当年的尸检报告中,被告人的身高和其父亲的身高做了对比,对于伤口的形成找了专家做鉴定,证实其父亲是由于田某明的主动刺杀导致死亡。

刘晓希望能判处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后续他会考虑继续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曾告知,被告人及其家属无任何存款,“但我不是想着赔钱,哪怕赔一块钱,我也要行使和争取这个合法的权利,这是对我父亲见义勇为行为的一个认可。”

父亲的死亡让整个家承受了巨大的伤痛,刘晓称,他有两个弟弟,自己17岁那年经历父亲遇害,之后被迫辍学,务农两年后,外出打工,把家里欠的债给还了。

他感慨,受父亲当年的行为所影响,一直坚守着信念,第一是自力更生,第二是尽可能地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新京报、中国新闻周刊、九派新闻、极目新闻)

编辑:康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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