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一博主发布视频称,自己在上海中优城市万豪酒店举办婚礼晚宴,有宾客吐槽酒店餐食不佳,博主怀疑酒店使用了预制菜。
该博主称,自己和酒店交涉后,酒店方明确表示“100%没有一个预制菜”。而博主进入酒店后厨却发现,橱柜上有大量包装好或者处理好的预制菜,其中包括博主婚宴菜单上的德国咸猪手、八宝饭等菜品、点心。婚宴菜单上的新鲜虾也变成了冷冻熟虾,就连马蹄笋也都是预制菜。
此外,该博主还吐槽菜单上的海鲜贝壳只有贝壳没有肉、白切鸡甚至还带着满盘的血水……按照他的说法,一言难尽。
记者联系上了该博主,他说这次婚礼晚宴总共花费了37.98万元,每桌的餐食标准是8888元,结果没想到菜品还被宾客吐槽。
这位博主告诉记者,因为自己把视频发在了社交平台上,有了不少曝光量,目前被上海中优城市万豪酒店以“发布不实言论”的理由发出了律师函。函中写道“请于收到本函后立即删除所有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对万豪酒店的恶意评价,并在网络平台上向万豪酒店公开赔礼道歉。”

记者联系上了上海中优城市万豪酒店的客服电话,介绍完博主吐槽情况后,客服表示目前无法回应问题。
随后,记者又以消费者身份联系了该酒店宴会厅的订餐热线,工作人员表示酒店已就视频中情况展开调查,并表示可以将宴席菜单通过微信发给记者,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更多信息。
预制菜应当明示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对于预制菜,大众其实并不陌生,尤其在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中,预制菜的使用已十分常见。寻常人家餐桌上的卤制、腌制食品也都是预制食品。但对于很多为了下馆子享受“锅气”的食客来说,大火爆炒、小火慢炖与预制加热有着本质区别。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预制菜在食材加工、口感、成本等方面与现炒菜有差别,因此,餐馆是否使用预制菜理应在消费者知情权的范畴之内进行明示和告知。
“预制菜的成本相对更低,如果和现炒菜一样都是30元,有些消费者就会选择现炒的;如果预制菜只需要15元,有的消费者为了价格便宜、出菜又快也许会选择预制菜。”芦云说,知情权决定着消费者的选择,只有保障知情权,消费者才能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作出选择。
芦云表示,虽然目前对预制菜明示没有强制性要求,但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角度来说,是有法理依据的。现在已有餐饮企业在店内对现做、预制、半成品加工进行了标注,相信在国家标准出台后,在餐饮行业协会的推动下,预制菜的明示近在咫尺。
面对消费者吐槽
商家该给予多大包容度
芦云说,消费者对于自己的消费体验和感受当然有表达的权利,还有举报投诉的权利。由于个人口味和感受的差异很大,因此,消费者只要遵从客观、真实、全面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即便是带有情绪地批评也是正当、合法的。对于这样的评价和批评,商家不仅应该包容,更应当作为完善服务的改进方向。
当然,对于虚假的、故意夸大误导他人的评价,甚至是恶意的污蔑,商家也有权维护自己的商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传播范围,是否造成商家社会评价降低和实际损失来进行裁判。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钱江视频、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