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一起重婚案一审判决结果。
女子尚某与男子王某结婚19年。2022年6月,在公公葬礼上,一名叫温某的女子身披孝服、以“儿媳”身份守灵,让尚某产生怀疑。经查,王某早在2006年就与温某同居并育有一子,自2016年起更以“跑长途货运”为名离家,实际与温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邻居证实二人日常如夫妻,物流园监控、住院签字等证据也显示王某以“丈夫”身份出现。
庭审中,王某辩称“与温某只是搭伙过日子,没领结婚证不算重婚”。法院认定,王某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已构成重婚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本罪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因此构成重婚罪须有两个婚姻关系重合为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民生大参考、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