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直播间标价失误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宣判。广东四会市一珠宝商家因助理疏忽,将价值268万元的翡翠吊坠误标为26.8万元售出,后因无法交货被买家起诉。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决商家赔偿买家周某各项损失合计50余万元。目前,商家因对关键证据“转卖合同”的真实性存疑,已提起上诉。

案件回顾:一个“0”的代价
2023年3月31日,店主杨某在直播间为熟客周某展示一款高端翡翠吊坠。直播中,杨某曾暗示商品价格为“大七位数”。然而,新入职的助理在设置商品链接时,误将268万元的价格少看一个0,标为26.8万元。周某随即以此价格完成支付。
发现错误后,杨某于4月2日在直播间公开道歉并尝试协商,但周某要求按约发货。协商过程中,周某表示已在4月1日(下单次日)与案外人陆某签订转卖合同,若无法交货将面临违约赔偿。杨某则认为合同签订时间(约定5月1日才支付定金)不合常理,怀疑是事后补签,但未能向法院提供证据。
法院判决:合同因“重大误解”撤销,但商家仍需赔偿
法院认为,涉案店家在下单后三天即提出了重大误解的主张,后因无法协商一致又起诉要求撤销合同;结合周某与案外人陆某的买卖协议,涉案翡翠吊坠130万元价格远高于周某购买时26.8万元的价格。从时间、行为、价格上看,均符合重大误解的表现形式,法院支持撤掉网络购物合同。
同时,法院认为,因为商家标价设置错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进而导致周某与陆某的合同无法履行,商家应承担对周某造成的赔偿责任。
法院查明,周某各项损失定金26万元、利息28523.61元、律师费1.2万元,预期利益损失19万元,合计490523.61元。周某主张的预期利益损失1032000元,并非商家签订合同时可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并非直接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法院判决杨某父女赔偿周某490523.61元,以及2024年4月2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相应利息。
“她2023年4月1日签的转卖合同,约定5月1日给定金,不符合常理。4月2日我们已经告知标价标错了,她却还要收取别人定金。”杨某称,怀疑周某是利用时间差漏洞,补签或者伪造的转卖合同,她已经提起上诉。
对此,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决书阐述,因杨某父女无法确认该协议的签订时间,法院予以采信。
行业警示:直播珠宝交易风险需警惕
此案凸显了直播电商,尤其是高价非标品领域的运营风险。福建省宝玉石协会会长王乃珠提醒消费者,直播间销售存在价格虚假、展示效果失真等问题,不提倡仅凭直播画面购买珠宝玉石。消费者应对“异常低价”保持警惕,切勿盲目“捡漏”,购买时应注意保留直播视频、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
该案件也为直播商家敲响警钟,建立严格的价格审核流程与内控机制,是规避此类高额损失的关键。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封面新闻、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