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长租15年不到1年就被劝退!新规之下,租赁双方权益该如何守护?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5-09-22 14:09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5-09-22
9月15日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为房东租客权益迎来双重保障

去年,夏女士为求长期稳定居住,与房东签订了一份长达15年的租房合同,并一次性支付16万元租金。原本以为能就此安稳生活,可今年因家中老人生病需回老家照料,夏女士不想房屋空置,便通过中介找到短期租客,每月收取5000元租金。

令她没想到的是,这一转租行为竟引发了一场租房纠纷——房东得知后,以“未经书面通知转租构成欺诈”为由,突然切断房屋水电,还张贴《腾退通知》要求她搬离。

夏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住房租赁市场中类似纠纷频发:房东无故涨租、单方面解约,中介卷款跑路,租客损坏房屋设施、拖欠费用等问题,不断考验着租赁双方的权益保障底线。

随着今年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部包含7章50条内容的法规,为规范租赁活动、维护双方权益、稳定租赁关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让“如何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有了更清晰的答案。

租客权益:从居住安全到合同保障,《条例》划定“防护线”

在租赁关系中,租客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住房安全、合同履行、费用纠纷等问题常困扰着租客。对此,《条例》从多个维度为租客权益筑起 “防护墙”。

1.合同履行:杜绝“无故解约”与“非法逼迁”

《条例》明确规定,出租人依法解除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或者腾退租赁住房。

像夏女士遭遇的“断水电+限期腾退”,已涉嫌违反《条例》相关条款——即便转租存在争议,房东也需通过合法途径协商或维权,而非采取极端手段。

2. 居住安全:排查“违规房源”与“健康隐患”

租客的居住安全是权益保障的基础。《条例》明确禁止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从源头杜绝“隔断房”“群租房”等违规房源,避免租客因居住环境不符合标准面临安全风险。

对于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串串房”(即通过廉价材料快速装修、可能存在甲醛超标的房屋)问题,《条例》强化了出租住房室内装饰装修的要求,明确“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租客若发现房屋存在甲醛超标、设施损坏等影响居住安全的情况,可依据《条例》要求房东整改,或追究其违约责任。

房东权益:从房源保护到信息安全,《条例》给出“定心丸”

租赁权益保障并非“单方面倾斜”,房东的合法权益同样需要维护。《条例》在约束房东行为的同时,也针对租客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房源信息安全等问题,为房东提供了权益保障依据。

1. 房屋使用:明确租客“行为红线”

《条例》还明确了承租人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包括:安全、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损坏、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者改动租赁住房承重结构,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燃气管线;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住房用途、拆改室内设施或者改动租赁住房其他结构;对出租人依法确需进入租赁住房的,予以配合。

以夏女士的转租争议为例,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转租需书面通知房东”,而夏女士仅口头告知未留存书面证据,房东可就“未按约定履行通知义务”提出异议,但仍需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非直接采取断水电等极端措施;若合同未明确“书面通知”要求,夏女士的口头告知则可能被认定为已履行通知义务,房东的“劝退”行为便缺乏合理依据。

2. 信息安全:规范房源信息发布与使用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常面临房源信息被滥用、虚假宣传等问题。《条例》规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核对并记录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住房权属信息,实地查看房源,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提供租房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也需核验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避免“虚假房源”“一房多租”等情况损害房东权益。这一规定既保障了租客能获取真实房源信息,也避免房东因信息被篡改、滥用而陷入纠纷。

双方避坑指南:
签约前“细核查”,遇纠纷“靠法律”

夏女士的纠纷也提醒租赁双方,权益保障的关键不仅在于《条例》的规范,更在于事前防范与事后理性维权。

签约前:核查资质+明确条款

租客在签约前需要求房东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确认房源为合法居住用途,无违规改造;若为中介或租赁企业,需核查其营业执照及“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转租房源租金需打入监管账户,避免企业 “高收低租” 跑路);仔细阅读合同,重点确认租期、租金涨幅、转租条件、解约通知时限、违约金标准等条款,模糊内容需书面补充说明。

房东需核实租客身份信息,明确约定房屋使用范围、转租权限、损坏赔偿标准等;若通过中介出租,需选择已备案的正规机构,避免因中介违规操作导致权益受损。

遇纠纷:留存证据+依法维权

无论是租客遭遇无故 “劝退”,还是房东面临租客损坏房屋、拖欠租金,双方都应留存好合同、租金支付记录、沟通聊天记录、房屋现状照片等证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住建部门、街道办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也可依据《条例》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采取断水电、换锁、拖欠租金等非理性方式加剧矛盾。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浙江6频道1818黄金眼、人民日报、央视网、新华社)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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