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杭州公安交警临平大队城区中队接群众报警,一辆小车停靠在崇韵街与迎宾路交叉口,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风险。
接警后,中队警力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躺在副驾驶座位上酣睡,民警立即敲窗将其唤醒,打开车门时,一股浓烈酒味扑面而来。

经调查,王某前一晚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白酒和啤酒,直至次日0时31分聚餐结束,之后王某驾车返回家中。
当天01时15分,王某再次驾车离开小区,在启动车辆并开启驾驶辅助功能设定目的地后,竟从驾驶位翻至副驾驶座位打盹,直至被交警查获。

经鉴定,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4.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临平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年9月19日,临平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来源 | 九派新闻、杭州交通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