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网友李女士向羊城晚报记者报料,称其父亲在陕西咸阳湖景区游玩时,被脱落的护栏石柱砸伤,大腿多处骨折。
李女士介绍,9月2日上午,其父亲独自出门前往咸阳湖景区晨练时,在景区名为望湖楼的建筑下方锻炼,父亲左手扶着护栏,谁料护栏石柱突然断裂,砸伤了右腿大腿。李女士向记者提供的咸阳市中心医院公安法医医院的《初步诊断证明》显示,李女士父亲的致伤情况为重物砸伤,入院诊断结果为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右腓骨小头骨折等。

李女士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她多次与咸阳湖管理处沟通赔偿事宜,咸阳湖管理处称此次事故是建筑质量问题导致的,建议李女士向承建望湖楼的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市城投集团”)索赔。但李女士称,父亲是在景区受伤的,景区应当负责,景区方面遂建议李女士走法律途径解决。
9月25日,羊城晚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咸阳湖管理处,在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即表示“不接受电话采访”,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以游客身份联系咸阳湖景区,工作人员确认存在游客受伤的事件,并称护栏石柱已修好,“这是极个别的现象,大部分区域都很好,很安全。”记者询问赔偿事宜,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并称“人家要起诉我们,也没办法”。
记者致电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咸阳湖景区由咸阳湖管理处负责管理,该管理处并非市文旅局的下属单位,由市政府直接管理。该工作人员称,也会去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开文件显示,咸阳湖管理处 2006 年成立,隶属咸阳市市政府管理,属财政全额拨款县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景观区内游览与娱乐项目的安全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等。随后,记者多次致电咸阳市政府办公室,电话未能接通。
据悉,咸阳湖望湖楼项目由西北综勘院九州建筑设计院设计,咸阳市城投集团建设,2024年5月,咸阳当地媒体报道,望湖楼项目已基本完工,将免费向市民开放。记者亦多次致电咸阳市城投集团,电话未能接通。
据报道,咸阳湖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2025年4月,望湖楼项目才被交付给管理处,管理处只对望湖楼有使用权。管理处将配合调查处理,建议家属走法律途径依法维权,景区也将在有安全隐患的区域增设警示提醒。
李女士称,父亲受伤到现在的治疗费用已经超过3万元,她计划在未来起诉景区维权。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生廷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咸阳湖管理处作为景区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即其对景区内设施的安全性负有直接保障义务,同样包括护栏。
即使望湖楼2025年4月才交付,管理处接收后,即需对设施安全性进行核查与维护,而非仅享有使用权。本案来看,护栏石柱“突然断裂”表明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管理处未能提前发现该隐患、未设置警示标识、未采取防护措施,属于典型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管理者需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应承担责任。
何生廷认为,对于景区所称建筑质量问题应该由承建单位负责,该说法并不免除景区的自身责任。即使缺陷由承建单位造成,管理者因未及时排查隐患导致损害,仍需要向游客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景区承担责任。
何生廷建议,家属应做好相关证据准备,收集好就诊记录、事故现场照片、沟通记录、伤残等级鉴定等证据材料,要求景区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记者 | 王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