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媒人介绍见面半个月后闪婚,给了女方18.6万彩礼钱,不久后发现新婚妻子行为异常,才知她隐瞒了10年精神分裂症病史。
9月5日,河南濮阳的栗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3月,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并要求女方返还13万元彩礼钱,然而女方称钱已花完,拒绝返还。9月5日,河南濮阳的栗先生说,为了结婚他背负了债务,目前只能靠送外卖来偿还债务。

栗先生是河南濮阳市南乐县人,今年35岁,此前在郑州工作。栗先生一直想成家,但此前多次相亲失败,家中父母催得很急,23年底他相亲认识了同村的赵女士。尽管两人是同村,但相亲前双方并无交集。
“我们是经媒人介绍认识的,2023年12月19日加上微信,聊天没有发现异常。2024年元旦见了一面觉得没啥问题,1月18日就结婚了。”栗先生告诉记者,按照当地习俗,他通过媒人给了女方母亲18.6万元彩礼,婚礼总支出包含彩礼出25万,其中10多万元是向亲友借贷而来。
婚后不久,栗先生就发现了异样。2024年3月中旬,女方因买一条一千多元的裤子与栗先生吵了一架。吵架时,栗先生意外在她口袋里发现一个抹去所有标记的白色药瓶,女方解释是“治疗失眠的药,想吃就吃”,但栗先生心中生疑。
此后,女方多次出现异常行为。直到2024年5月8日,女方因症状加重被送往医院,栗先生才从医生口中得知真相:妻子患精神分裂症已10年,曾多次住院,还办理过残疾证和低保,这些情况他全然不知。
得知真相后,栗先生和家人几乎崩溃了。
2024年6月25日,他正式向南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并返还彩礼。栗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裁判文书载明,2023年12月原告栗某和被告赵某某经媒人介绍相识,于2024年初订立婚约,原告给付被告彩礼款18.6万元,被告返给原告1000元。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精神分裂症属于“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重大疾病”。
本案中,赵某某患精神分裂症多年,多次住院治疗未愈,且曾以该病为由起诉前夫,却未在婚前如实告知栗某,符合婚姻可撤销情形,故支持栗某撤销婚姻的请求。
关于彩礼返还,法院指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为避免当事人诉累,应一并处理彩礼问题。综合考虑彩礼数额(18.6万元)、双方共同生活不足半年且无子女、赵某某系主要过错方,以及栗某在婚恋中未慎重选择的责任,酌情判令赵某某返还13万元。
法院判决后,判决书还被上传至裁判文书网。
栗先生告诉记者,他和赵某虽然在一个村,但因为村子很大,加上赵女士曾长期在外地居住,最近几年才回村里,彼此并不认识。栗先生婚姻被撤销、法院判决返还彩礼后,赵女士和她的父母一直住在村里。
今年4月,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无果。今年7月,栗先生上门索要彩礼未果,女方母亲表示,赵女士已将彩礼花完,目前没有钱偿还。8月底,栗先生收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通知,因女方仍未履行彩礼返还义务,法院将女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消费令。

“结婚之前,因为父母做手术,家里就欠了钱。结婚又欠了不少债。”栗先生说,他目前在跑外卖还债,同时仍希望女方归还部分彩礼,向媒体求助也是为了让更多人了解这件事,希望大家闪婚要谨慎,了解清楚对方再结婚。
9月5日和6日,记者拨打执行局法官,女方及其父母电话,未获接听。
哪些情况下彩礼必须退?
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及《彩礼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涉及彩礼是否应返还及返还比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以及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应返还彩礼。
2.未办理结婚登记已共同生活的,可以根据案情酌情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3.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此时给付彩礼的目的已经实现,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不予支持返还彩礼,但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亦可结合案情酌情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法官表示,在上述情形中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主要考量彩礼的给付时间、实际使用情况、共同生活时间、孕育情况、双方未结婚或离婚的过错、当地习俗、当事人的意见等因素来进行确定。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极目新闻、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