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胡彦、通讯员粤河清报道:近日,广东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黄坤明同志,省长、省总河长王伟中同志共同签署了广东省2025年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令》,发布《广东省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总河长令明确,到2025年,推进10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5个以上县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到2027年,推进26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每个地级以上市不少于1个县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到2030年,推进50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40个以上县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展望2035年,全省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生态宜居、和谐富足”的全域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总河长令部署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二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三是实现河湖清洁美丽,四是推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五是保护传承水文化,六是完善建设管理机制。
总河长令进一步要求,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全省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清单(2025—2030年),并实行动态调整。每年第一季度提出本年度幸福河湖及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任务清单。实行幸福河湖名录管理,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对出现突出问题、不符合幸福河湖标准要求的调出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