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一女子坐爱心座被要求让座,官方回应:没有强制让座规定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5-08-20 16:01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5-08-20

8月18日下午,多位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当天在乘坐广州地铁3号线时,遇到有个阿姨要求坐在爱心座位上的女子给她让座,但女子戴着耳机没动。旁边有大叔劝阿姨“人家过来上班也是很累的……”随后要求让座的阿姨又说,“我年轻时从来不坐……”大概半分钟后,女子起身让出了座位。

记者发现,视频评论区有人点赞发声大叔,称理解年轻人上班辛苦。也有人提出,既然是爱心座,女子就应该让出座位。

对此,记者以乘客身份致电广州地铁,接线的工作人员称,每列地铁的车头车尾第一节车厢均设有爱心专座,爱心专座没有强制让座规定,仅作为文明道德宣传,除老人外,身体不舒服的人或年轻人也可乘坐,但更倡导让给有需要的人士。此外,若发生让座问题,乘客可下车或致电工作人员,平时有安全员不定期在不同列车进行巡视。

爱心座位形同虚设?明确规则是关键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发布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位置设置特需乘客专用座位”,以及“为老、幼、病、残、孕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爱心座位,有的城市称爱心座椅或爱心专座,通常设置于公共交通工具便于上下车的位置。

近年来围绕爱心座位的争议时有发生。一方面,即使车厢内有多个空座,很多普通乘客仍会优先坐在靠近门口的爱心座位,而特需乘客大都不好意思开口要求其让座。另一方面,即使特需乘客要求让座,也未必都能如愿。一些坐在爱心座位上的普通乘客认为自己没有让座的义务。在社交媒体上,可以看到持这种观点的网友留言,“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

记者搜索发现,多地发布的公共交通管理相关法规或者乘客守则等规范性文件,尽管都提出应设置爱心座位,但多是倡导性、鼓励性规定,并未明确要求普通乘客必须礼让特需乘客。相应地,很多城市的地铁公司等运营方对爱心座位该不该让的争议没有明确的态度。

记者近日致电某城市轨道交通路网乘客服务热线,接线员说,行动不便等需要帮助的乘客可以通过“爱心预约”服务,由地铁工作人员协助进出站、上下车,但对于能否乘坐爱心座位,地铁工作人员只能帮助积极协调,能否协调到主要根据其他乘客的意愿,“看乘客给不给让,这个没办法”。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下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但并未与“乘客应当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应当自觉遵守票务规定”等其他“应当”条款一样,有相应的责任条款。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晴指出,在法律语言中,“应当”和“必须”往往是一个意思,都有一定的强制意义,“但如果缺少匹配的执行措施,‘软应当’条款只能停留在倡导层面。”当然,李晴认为,用法律把所有道德层面的问题都硬性规定不一定现实,也不见得有效。在现实操作中,具体实施存在困难。比如,如何判定坐在爱心座位上的乘客不属于特需乘客?谁来执法、取证?如果没有能明显识别的特需乘客,在人流量大的高峰时段,爱心座位空着会不会浪费……这些问题难以判断。

李晴建议,可以“轻约束+可实践”双管齐下。一方面持续强化公民教育和文明引导,让礼让爱心座位成为共识和习惯;另一方面,如果因不让座导致老幼病残孕乘客权益受损,可以考虑在民事责任层面追责。“让个案形成社会引导,比简单立法更具操作性。”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钱江视频、人民日报)

编辑:陈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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