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造谣他人“被包养”,海南一对母女被告上法庭
相识多年却突起风波:母女二人通过某平台公然发布侮辱视频,诬陷昔日好友“不检点离婚”“被包养”,瞬间点燃网络“火药桶”。无辜者深陷精神泥沼,失眠、抑郁缠身。近日,文昌法院一纸判决,以法律威严守护公民名誉红线——网络空间,绝非诽谤他人之地。
2023年1月的一天,女子何某发现王芳(化名)在其拥有400余粉丝的平台账号上,置顶着一条对她极尽羞辱的视频。“因不检点离婚”“骗吃骗喝”“被老男人包养”……王芳的母亲在评论区火上浇油,嘲讽何某“和你娘一样骗老头钱”。
此“恶帖”无异于点燃引线的火星,瞬间引爆网络。昔日平稳的生活被彻底摧毁,何某夜夜难眠,焦虑如影随形,身心俱疲之下被诊断确认存在明显焦虑、抑郁症状及严重睡眠障碍。巨大的精神折磨与网络围剿迫使她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面对这场源于虚拟世界的伤害,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芳母女二人在平台账号发布针对何某带有明显侮辱诋毁内容并配有原告头像的视频,发表相关侮辱性评论等行为坐实三大铁证。其一,侮辱坐实。王芳发布的置顶视频、王母发布的攻击性评论,均直接、特定指向何某。其二,伤害成立。这些无中生有的诽谤内容,被广泛传播,确凿无疑地拉低了何某的社会评价,并造成了严重的实际精神痛苦。其三,律条必依。《民法典》庄严宣告:公民名誉权不容践踏。二被告以侮辱、诽谤方式公然损害他人名誉,侵权事实清楚,法律责任明确。
最终,法院判决王芳母女分别在平台首页置顶经审定的致歉视频,为何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置顶时间不少于十日,同时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何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整,赔偿交通费300元整。
造谣必被惩丨网上造谣传谣后果你了解吗?
网络流传的这些谣言你都见过吗?你曾中过招吗?更有甚者,你转发过吗?
这些造谣者,有些是因为好玩,有些是因为起哄,甚至有些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网络知名度,就随意在网络上造谣传谣,引起民众恐慌。然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必被惩。
一、造谣传谣究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面对谣言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除了故意发布造谣信息的人以外,很多网民会将这些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转发,善意提醒朋友同事,这些网民虽然在主观上没有恶意,但如果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仍然会被给予相应处罚。
在这里提醒广大网民:
1、要树立文明上网的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造谣;
2、不轻信网络谣言,不传谣;
3、遇到似有模板的谣言信息时,善用检索工具;
4、遇到不确定的信息时,仔细观察细节纰漏、信息来源,可求助科普权威;
5、遇到谣言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6、个人合法权益因他人造谣而受侵害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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